上月,12辆港牌超跑深圳飙车,惊坏一众路人。在广州珠江新城、天河北等地,呼啸而过的跑车也常令市民受扰。针对这一现象,在市区禁行跑车是否可行?广州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一组调查数据显示,半数市民支持此项措施。
昨日,在该中心举办的跑车行驶管理专家座谈会上,14名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各持己见,赞弹不一。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社科院哲学文化研究所所长曾德雄认为,“禁跑”没有足够的法理依据,“关键问题不是禁不禁止,而是执法有没有到位”。
赞:跑车扰民是“缺德”
“一辆跑车经过,惊动整条街道,我们可以说,缺德”,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郑奋明举手支持“禁跑”。他所居住的天河北,时常有跑车出没,“经常听到大马达的咆哮声”。
他的理由是,广州市人口密集,道路车辆多,在这种路面上超速行驶的跑车,危害公共安全;此外,马达的轰鸣声,也造成噪音污染;“富家子弟用跑车来炫耀自己的身份,显示自己的价值,这种风气对社会不好”。
“无可奈何,我们不得不去限制他”,广州社情民意中心研究室主任刘荣新也表态赞同。他承认,“禁跑”侵犯到了开跑车人的权利,然而,路权本身就“不是放开的”,受到了条条框框的限定,比如,禁摩,大货车限行等,“这种约束为的是让道路上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
弹:禁跑会成为“笑话”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院长涂成林立马出声提醒,要分清楚作为交通工具的跑车,和作为飙车工具的跑车。“如果跑车是一种交通工具,你不能剥夺它的生存权,但如果是飙车工具,在城市内超速行驶,那么就要限制它了。”
广州市社科院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长黄石鼎也明确反对。他摆出数据,国内道路限速在每小时120公里以下,现在出厂的小型客车,国产车型大部分都超过了每小时180公里,合资和外资车型超过了每小时220公里,“如果是这样的话,任何车都应该限行了”。
黄石鼎认为,最大的问题不是禁跑,而是加大执法力度。比如,在珠江新城有那么多人飙车,交通部门有没有前来执法。“只是禁跑会成为广州的笑话”。
“对跑车的界定,如何界定,没有如何去禁?禁了以后,是不是就不允许上路了呢?禁了以后,现有的管理状态能不能管起来?”市政协委员梁晓玲一连提出3个疑问。
[分析]
屡见市区飙车,因为违法成本低
在广州市区飙车的违法成本和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双低”,受到与会人员诟病。黄石鼎一语中的,“在香港飙车太贵,内地便宜点”。
市政协委员刘惠萍也搬出了法律账本。《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刘惠萍认为,“现有的法律规定飙车的后果跟驾驶人享受的快感不成正比”。
她建议,能否参考国外的法规,飙车的后果处罚跟驾驶人的财富成正比。“在德国,飙车的最高罚款是1600万。如果我们的罚单不是2K,而是更多,也能起到震慑作用了。”
此外,改装成本低,也对飙车一族产生吸引力。在广州恒福路一带,就有很多改装车的地方,“不需要牌照,都可以改装”。
谈及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问题,市政协委员韩志鹏直指交通部门不作为。“我们有些交警不肯执法,就是觉得这些跑车车主的背景很复杂。”
曾德雄认为,现有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已经足够适用跑车产生的种种问题。问题不是禁不禁止,而是执法有没有到位。“有人说,跑车超速取证难,但我们不能因为执法难就不去做,需要在执法上去改进这个问题。”
我们有些交警不肯执法,就是觉得这些跑车车主的背景很复杂。
——— 韩志鹏
采写:南都记者 刘雪
编辑:SN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