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2月12日电(记者谭畅) 近日,一条题为《人民法官上班醉酒神志不清》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涉事单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11日确认,视频中的男子为该法院审判员,工作日午餐确有饮酒,现已被调离审判岗位。
网上视频显示,视频拍摄者走进一处办公室,一名男子趴在办公桌上,任视频拍摄者呼唤或电话铃响,均无反应。拍摄者称男子“浑身酒气,神志不清”。办公桌上的工作牌显示,男子名叫王秀峰,是一名法院审判员。视频拍摄者称,事发地点在武陵区人民法院。
武陵区人民法院11日下午作出书面回应,确认视频所涉对象王秀峰为武陵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于10月24日工作日午餐饮酒,后又在下午上班时间在其办公室打瞌睡。常德市武陵区纪委调查认定,王秀峰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纪委《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已构成违纪,于10日作出给予王秀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据介绍,在武陵区纪委的纪律处分决定作出后,武陵区法院于10日下午召开专题党组会,讨论决定对王秀峰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武陵区法院已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通报了对王秀峰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王秀峰本人也在大会上作出了公开检查。
(原标题:湖南常德“醉酒法官”被记过并调离审判岗位)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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