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孙春兰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黄兴国同志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
孙春兰简历
孙春兰,女,汉族,1950年5月生,河北饶阳人,1969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
1965-1969年 辽宁省鞍山工业技术学校机械专业学习
1969-1974年 辽宁省鞍山钟表厂工人、车间党支部委员、厂团委负责人、党委委员
1974-1975年 辽宁省鞍山市一轻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75-1977年 辽宁省鞍山市轻纺工业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77-1979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常委
1979-1980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常委、政治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1980-1985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副厂长(其间:1981-1984年辽宁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1985-1986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
(1986.02-1986.11主持党委工作)
1986-1988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书记
1988-1991年 辽宁省鞍山市妇联主任
1991-1993年 辽宁省总工会副主席
(1989-1991年辽宁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1992-1993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3-1994年 辽宁省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1994-1995年 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1995-1997年 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1992-1995年辽宁大学决策管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7-2001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01-2001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大连市委书记
2001-2005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大连市委书记
(2000-2003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5-2009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9-2010年 福建省委书记
2010-2012年 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2012.11 中央政治局委员,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11-2013.02 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2-2014.12 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4.12-中央政治局委员。
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黄兴国简历
黄兴国,男,汉族,1954年10月生(57岁),浙江象山人,1973年9月入党,1972年11月参加工作,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现任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
1972.11——1973.11 浙江省象山县晓塘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3.11——1976.11 共青团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76.11——1982.12 浙江省象山县金星公社党委书记(其间:1980.11——1982.10 浙江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科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专业学习)
1982.12——1984.01 浙江省象山县委宣传部部长
1984.01——1985.09 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85.09——1989.07 浙江省象山县委书记
1989.07——1990.09 浙江省台州地委副书记
1990.09——1994.09 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
1994.09——1996.08 浙江省台州市委书记(其间:1995.09——1996.07 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8——1998.01 浙江省政府秘书长
1998.01——1998.11 浙江省副省长(1995.09——1998.07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11——2003.11 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2003.11——2007.06 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1.09——2004.08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7.06——2007.12 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7.12——2008.01 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01——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党的十四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编辑:SN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