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陷垃圾焚烧漩涡,于半年前主动请辞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报道 据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通报,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潘胜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6月,潘胜燊就主动向广州市政协提出辞呈,辞去了副主席职务。
1950年出生的潘胜燊系广东兴宁人,民建成员,学历中专,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78年开始到广州电梯厂工作,这也是后来在羊城垃圾焚烧中引发高度关注的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集团”)之前身。
潘胜燊于2001年7月起,担任广日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次年兼任民建广州市委会兼职副主任委员;2006年7月,任广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次年,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至2014年6月),民建广州市委会主任委员,兼广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自2009年9月番禺垃圾焚烧厂建设风波以来,广日集团作为一家从事电梯制造的老牌国企,一举夺走了广州城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特许经营权,引发公众高度关注和哗然。广日集团旋即成为事件的漩涡中心,而作为该集团的掌门人——潘胜燊没有正面回应过任何有关问题。
2013年6月,当时还兼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的潘胜燊,在市城管委组织的垃圾分类台北考察时,首度向媒体回应当年番禺垃圾焚烧风波、39号文等事件。对于入行垃圾焚烧,其称“挺后悔的”。
2014年6月,在广州市政协举行的十二届十一次常委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潘胜燊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二届广州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辞呈。4个月后,广日公司公告称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潘胜燊的书面辞职报告,潘胜燊以“已到退休年龄”为由,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因为潘胜燊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释疑
非党员为何受纪委调查?
从潘胜燊的履历可以看出,其是民建成员,并非共产党员,为何也要接受广东省纪委的组织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察。潘胜燊曾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所以,虽然他是民主党派成员身份,但仍是中纪委可以调查的权限范围之内。新快报记者也从广东省纪委了解到,潘胜燊作为民建成员,是省纪委监察厅的监察对象,因此也可以对他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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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赚3000万疑云
2008年2月,广日集团与广州诚毅科技共同出资组建的广环投公司,由广环投全面负责广州生活垃圾处理业务,诚毅科技出资1.47亿元。2008年10月,广州市颁布“39号文”,明确由广日集团负责全市大型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投资和组织建设、运营。2010年2月,诚毅科技与广日集团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了产权交易证明。诚毅科技以1.77亿元的价格,将其49%股份转让给广日集团,股权转让收益3000万元。
诚毅科技进出广环投净赚3000万元,被质疑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一直追问“39号文”的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曾建议,广州市政府组成调查组,介入调查诚毅科技进出广环投净赚3000万元是否涉嫌违法,进而重新审视给广日集团的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是否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