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邢世伟)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表示,在建立防止干预司法活动工作机制方面,将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该纲要首次提出,按照案件全程留痕要求,明确审判组织的记录义务和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批示、函文、记录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相关信息均应当存入案件正卷,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询。
(原标题:最高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信息将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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