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3月6日电(记者曹典 李寒芳)记者6日从新北地方法院获悉,发生在2014年5月21日的台北捷运杀人案当日下午宣判,经过半年多审理,被告郑捷被判处死刑。
新北地方法院提供的判决书称,被告人郑捷的人格具有不在乎社会规范的特质,行凶时无任何怜悯或同情之心,行凶后也无丝毫愧疚之意,更无悔悟之心,其手段、情节、所造成损害及犯罪后态度等情况,均显示其恶性重大至极,难以教化,“本院欲求其生而不可得”。
2014年5月21日,21岁的东海大学二年级学生郑捷在台北捷运车厢内来回砍杀,4分钟内造成4死22伤。当年7月21日,新北市检方宣布案件侦结,依杀人罪、杀人未遂罪起诉郑捷,向法院请求对其处以死刑。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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