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昨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中央预算。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陈吉宁、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亮点
政府工作报告赞成率99.13%
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关庆丰)昨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其中,赞成2852票,反对18票,弃权6票,1人未按表决器,赞成率为99.13%。
2014年人代会上,李克强任总理后第一次作政府工作报告。当年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其中,赞成2887票,反对15票,弃权5票。
2013年3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其中,赞成2799票,反对101票,弃权44票。
两高报告赞成率十年来最高
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关庆丰)两高报告反对票数创下十年来最低纪录。昨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两高报告,最高法报告赞成2619票,反对213票,弃权44票;最高检赞成2529票,反对284票,弃权61票。
每年全国人代会一般要投票表决六个报告,统计近10年的报告表决情况,最高法、最高检工作报告是其中赞成率最低的两个报告。今年,最高法工作报告的赞成率首次突破了90%,最高检工作报告87.9%的赞成率也创了十年来新高。
今年两高报告均对冤假错案表示反思,报告也较以往增加了透明度。最高法报告起草组做了32页的附件,包括查处违纪违法人员情况图、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情况、司法公开情况等,是历年来内容最多的一次。最高检报告提到了葛兰素史克行贿案件,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等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
各项报告投票情况
★政府工作报告
赞成2852票
反对18票
弃权6票
★国民经济计划报告
赞成2725票
反对103票
弃权48票
★预算报告
赞成2483票
反对304票
弃权87票
★立法法修订草案
赞成2761票
反对81票
弃权33票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赞成2772票
反对68票
弃权33票
★最高法工作报告
赞成2619票
反对213票
弃权44票
★最高检工作报告
赞成2529票
反对284票
弃权61票
焦点
修改立法法的决定通过
今后如何收税都要通过人大立法决定
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关庆丰)昨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立法法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政府征税不再说收就收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明确要求。
立法法本次修订,“税收法定”成为焦点。本次提交审议的三审稿,与此前的二审稿相比,其中“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等基本制度”由法律规定的提法删除了“税率”的表述。在随后的审议过程中,有不少代表对此提出异议。有代表为此联名提出建议书,希望能在修正案中明确税率法定的原则。
昨日表决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税率”重新回到修正案中。这意味着,今后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等问题,都要通过人大立法决定。
“临时性规章”不能超两年
修改后的立法法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了规范。据专家分析,一些地方不能再随意出台和延续限行、限购等行政手段。
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巡视员郭林茂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根据修改后的立法法,出于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可以制定临时性规章,但时间不能超过两年,如果打算长期执行,必须要由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284设区市全部有立法权
目前,中国设区的市有284个,按照此前立法法的规定,享有地方立法权的有49个,尚没有地方立法权的235个。修改后的立法法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意味着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实现扩围。
修改后的立法法明确了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4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也被赋予了地方立法权。
(原标题: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闭幕)
编辑:SN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