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于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赵黎平简历
赵黎平,男,汉族,1951年8月生,河北玉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9月入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
1969.04――1971.12吉林省科左中旗代力吉公社插队知青
1971.12――1972.06吉林省哲里木盟通辽市教育印刷厂工人
1972.06――1979.07吉林省哲里木盟公安处侦察员(其间:1978.05―1978.12公安部人民警察干校痕迹检验专业学习)
1979.07――1983.11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侦察员
1983.11――1984.12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公安处秘书科长
1984.12――1990.08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副处长(1982.09―1985.10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学习;1985.09―1986.01在内蒙古党校第一期政法短期培训班学习)
1990.08――1991.10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
1991.10――1992.07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处长
1992.07――1994.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1994.02――2005.0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00.03正厅级)(其间:2002.07―2002.08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厅局长研修班学习)
2005.03――2007.0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2003.02――2005.07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7.02――2007.1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内蒙古总队第一政委
2007.12――2010.0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其间:2008.05―2008.08在中央党校科学发展观理论培训班学习);
2010.05――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0.09副总警监)(其间:2011.09――2011.11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战略班学习)
2012年2月19日,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补选赵黎平为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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