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邢世伟) 今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根据该规定,对任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都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并定期汇总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司法人员依法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以及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公正司法的行为。

  按照该规定的要求,对于已记录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党委政法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

  同时,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或者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该规定从记录、通报、追责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进行约束。中央司法办有关负责人称,记录环节由司法机关负责,通报环节由党委政法委负责,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四中全会的部署,中央有关部门将建立一整套的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包括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目前,中央政法委正在会同中央政法单位研究起草相关制度,争取尽快出台。

(原标题:中办国办下发文件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将追刑责)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新浪新闻

相关阅读

赏樱账本的高校经费公开问题

要致富,先种树——这句曾经在农村地区广为流行的致富宣传标语,没承想却成了网友们调侃名校武大的揶揄之语。然而,调侃背后却是广大网友对于武大门票收入不透明的种种质疑。

突尼斯被恐怖袭击谋杀的经济

那些从战场上回归的突尼斯恐怖分子当然更不甘心总在外国“圣战”,在突尼斯这个世俗社会复制其在别处创下的“奇迹”,是他们朝思暮想的事,只要营造一种足以吓退外国游客的恐怖气氛,就足以对突尼斯经济构成沉重打击。

让家长色变的“激素食品”

许多人认为,现在孩子们“普遍存在性早熟或性发育异常”,和现今很多食品中含有激素有很大关系。听说如果水果蔬菜中被添加雌激素,就会形状异常、外观色泽美丽、味道平淡……真相究竟如何呢?

博鳌讲话美日听了会不会脸红

如果把中国看做是敌人,那肯定觉得亚投行就是“鸿门宴”,但凭什么这么多欧洲盟友也纷纷投奔呢?人家也不是傻子。如果把中国看做是竞争对手,那没关系,大家还有合作的可能。

  • 群众能举报中国最糟糕的性事么?
  • 德国学校面对空难应对的启示
  • 古代的领导小组“组长”是多大的官
  • 著名主持人汪涵推荐过的七种书
  • 杜海涛沈梦辰恋爱证据曝光曾海边度假
  • 女牙医和老板兄弟俩的情感纠葛
  • 日本老字号零食背后的恐怖传说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