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题:多地数万墓地现20年缴费“到期潮”,谁来守护逝者安宁?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又到清明祭扫时。近日,一些地方的群众在为亲人扫墓时,发现墓园里张贴了缴费通知,甚至有工作人员在墓地“守株待兔”等待逝者家属。
“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山东、北京、辽宁、重庆、内蒙古、云南、广西等地均出现了墓地20年缴费“到期潮”,至少有数万墓穴的缴费期已到,面临续交问题。到期后的墓地究竟该怎么办?
多地数万墓地现“到期潮”,工作人员蹲守等待失联家属缴费
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打电话、贴告示,再不行就安排工作人员蹲守。”沈阳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经理纪书忠说,墓园有数万墓穴已经过期,不得不如此寻找“失联”的家属,“如果再找不到以后就只能在报纸上发公告了”。
沈阳回龙岗墓园也采用类似方式寻找无主墓的家属。墓园服务中心主任李树尧说,成立于1993年的这一墓园,至今已有上千个墓穴到期。其中,有三分之一墓穴已经与家属“失联”。
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透露,北京33家经营性公墓中,面临到期问题的约有10家。
北京八宝山人民公墓新闻发言人倪晓锋介绍,现在八宝山人民公墓共有6万多个墓穴,到期和面临到期的有超过3万,其中已经完成续租的墓只有六七千。“有些墓地50多年前就有了,联系方式早已经变更,有些亲属多年没来,现在只能维持现状。”目前,八宝山人民公墓采取按不同区域,分期分批办理续租业务的方式,对破损严重、无法维持到下一周期的墓穴实行改造再续租的方式。
记者从青岛百龄园公墓、九峰陵公墓等了解到,使用合同到期的墓穴也已经超过一万个,其中九峰陵公墓使用合同到期但至今没有续费的墓穴千余个。
墓园的“积极之举”背后有现实的无奈。记者了解到,近两年,辽宁省一些城市公墓内已满20年的墓穴,主动交费的丧户不到一成。这使墓园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寻找家属。青岛百龄园等甚至还在其官网上贴出了“催款通知”。
中国殡葬协会会长戚学森说,20年是墓穴管理费的收费期限,而不是墓穴租约期限,也就是说,只要双方有约定,就可以永续租用,只要双方没有撤销合同的意愿,单方面是不能停止合同的。
到期墓地怎么续、交多少、交多久均不明确
记者调查发现,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墓地到期后的处理少有涉及,墓地到期怎么续交、按什么价格续交等细节问题均没有明确的规定,给到期墓地的处理带来了难度。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处于监管“真空”,出台了明细规则的各地,对续交时间、续交标准的差别也很大。
201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缴费到期后的墓穴,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收费标准按公墓维护管理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具体由各地确定。
青岛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于红军说,青岛2013年起两度发文明确续交公墓管理费问题,目前,百龄园公墓和九峰陵公墓收取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每年200元,缴费期原则上为5年。
此前,济南市物价局2010年也发布《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护墓管理费标准的通知》,对已经期满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价10000元以下)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原售价10000元以上)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25元/月。这一收费标准的执行期为5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表示,由于《殡葬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将进行修订,新规出台前,北京墓地第一次续租暂定周期为10年,续租费用目前只按相关标准收取土地租赁费和墓地管理费两项,“目前收费特别是管理费用明显偏低,将等相关政策调整后再重新确定标准。”
记者梳理发现,全国针对续租问题出台细则的地方并不多,包括沈阳在内的多地墓园都采用自行协商定价的方式进行续费,很多墓园续交的费用依然按照20年前的标准,远低于维护成本。
以沈阳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为例,这一墓园八成以上是不设卧碑和石材底座的“纯树葬”。纪书忠说,“纯树葬”本身没有墓穴费用,只收取管理费,“20年前就是三四百元,现在续交20年,总价还是只要三四百元。按这个标准维护墓园确实很困难。”
另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沈阳一些进行传统葬的墓园,20年前墓穴价格一般在3000元左右,如果按照当年售价1%收费标准,每年仅为30元,即使一次性续交20年,也不过600元,很难保证维护的成本。
到期墓地需要解决四大难题
专家和业内人士指出,围绕大波来袭的墓地“到期潮”,尚有四大问题亟需解决。
问题一:如何对无主墓进行法律上的认定?
1995年出台的《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墓穴一次性收费最长不得超过20年,期满后逾期3个月不缴纳的,按无主墓穴处理。但包括回龙岗在内的墓园都并没有对过期墓穴进行无主墓处理。
李树尧说,所有的过期墓穴依然都保持原状,连集中迁到骨灰塔都没有做,万一将来家属找来有麻烦。但是,如果长期不按无主墓处理,会占用大量资源。希望有关方面尽快将政策进行明确和细化。
问题二:如何实现对无主墓的无害化降解处理?
传统墓穴的石材使用量不小,从民俗上来说几乎没有循环使用的机会。纪书忠说,目前园内墓穴已经超过18万座,其中有两成的树葬墓穴还留有卧碑和水泥底座,这些墓穴中不少也已经出现过期问题。和“纯树葬”相比,这些墓穴依然有石材的使用,即使将来可以进行无主墓处理,处理难度也会较大,而一般的传统墓园处理难度就更大。
“无主墓并非真正无主,政府应该对其承担一定的责任。”中国殡葬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乔宽元说,政府应鼓励社会组织对这些无主墓进行集中保管和统一祭祀,人性化对待这一问题。
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通惠陵园到期无人续租的墓已有1000个左右,陵园主任武侠告诉记者,家属除了可以选择交纳500元不到的费用续租10年,还可以免费使用“深埋式生态节地安葬设施”——观音台的服务,将逝者骨灰直接输送至观音台下,自然分解,回归大地。
问题三:如何在都市人口代际年龄的增加和“墓地危机”的现实困难下,实现缴费期限和使用期限的平衡?
《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2-2013)》显示,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现有墓穴都将在10年内用完,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很多公墓都出现墓地紧缺的情况。
乔宽元指出,墓穴的使用和缴费周期要兼顾土地资源紧缺的现实和百姓的接受程度,居民的代际年龄已经从十几年前制定使用周期时的20年延长到了30年,应更加尊重社会现实和居民需求,制定合理的期限。
问题四:50年或者70年墓穴的土地使用时限到期后,该何去何从?
戚学森说,国家虽然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期限,但并不等于期限到了就要“易主”。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只要土地使用的性质和获得批复时是一致的,依然可以按相关规定延续对土地的使用,不存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墓地就要被平掉的情况。
多数受访者表示,要解决上述问题,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到期墓地处理的相关细则,平衡墓园和家属的利益,破除监管真空,探讨适当延长墓地缴费周期,还需要大力倡导文明绿色殡葬新风气,尽量减少土地的使用量。(记者:周蕊、黄小希、苏万明、石庆伟、汪伟、林苗苗)(完)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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