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企业原董事长樊志华当庭认罪;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为了获得工程,广州市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樊志华,在1996年至1999年期间,向广州市原副市长,时任天河区委常委、副区长的曹鉴燎,送去一套当时价值983万多元的别墅。
昨日,樊志华行贿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樊志华当庭认罪。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快报记者 张国锋
为掩人耳目别墅过户给岳母
据检方指控,1996年至1999年期间,樊志华为承揽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政府发包的四个项目工程,以及其与原沙河镇下属的广州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合作开发该公司195亩土地商业住宅楼项目,请求时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副区长曹鉴燎向时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继雄(另案处理)打招呼,给予其帮助。
在曹鉴燎、何继雄的帮助下,樊志华挂靠沙河建筑公司承揽上述工程并与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商业住宅楼协议。为感谢曹鉴燎的帮助,樊志华于1998年以983万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番禺区钟村镇某小区的别墅一幢,并将之装修好后送给曹鉴燎。为掩饰上述犯罪事实,当时该别墅登记在樊志华名下。
2004年前后,曹鉴燎曾多次带其情妇到该套别墅居住。2005年9月,曹鉴燎要求樊志华协助曹博斌(曹鉴燎妻弟)办理该套别墅的过户手续,后该幢别墅过户到曹鉴燎岳母名下。2009年12月,曹博斌按照曹鉴燎的指示将该别墅出售,售价1770万元。
曹鉴燎多次与情人别墅幽会
樊志华在庭上称,当时他带曹鉴燎去看这套房子,就是为了要送给曹鉴燎。“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我虽然没有明说,但一直说这套房子你可以住。”据其称,当时曹鉴燎看到这个房子后很高兴,并大赞这个房子风水好、环境佳,很有升值空间,一定要买。随后,樊志华便前往付了三成首付,并以月供十几万、五年还完贷款的方式,以自己的名义买了这个房子。
“事实上,2003年时,曹鉴燎就跟我说,他有亲戚想要借住这个房子,我知道他就是想要这个房子了,只是找个借口而已。”而据曹鉴燎的情妇的证言,其在2003年之后直至2006年两人结束关系期间,多次与曹鉴燎在该别墅中幽会。
在出事之前急还购别墅款项
根据曹鉴燎的证言,樊志华买下这个房子之后,他因为这个房子始终不是写他的名字,一直还是有些“坐立不安”。因此,樊志华在2003年还完贷款后,便开始着手要把房子过户给曹鉴燎。“2005年,我把房子过户给了曹鉴燎的岳母,因为他这个人比较谨慎,怕出问题,所以自己也没有出面办这个事情。”
樊志华还说,2013年,曹鉴燎曾让何继雄开车带他到增城,问该套房子还欠他多少钱。“当时我就感觉到他可能要出事了,我就说当时曹傅斌还了我50万元定金,大概还差800万到850万元,过了几天,曹傅斌就让一个陌生人提着850万元现金还给了我。”据悉,这850万元樊志华已经退给了检方。
除了曹鉴燎,检方还指控1996年至1999年期间,樊志华通过时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继雄向沙河镇政府、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打招呼,采取挂靠沙河建筑公司的方式,承揽了沙河镇政府发包的宏图工业园土石方工程、春岗山土石方工程、广汕路三宝墟沙河教师新村土建工程、天河区长兴路市政道路工程。为了感谢何继雄在上述事项上的帮忙,樊志华于1997年7月通过何继雄亲属袁国强(另案处理),贿送何继雄小汽车一辆(经鉴定,价值39万多元)。
对于何继雄,樊志华说,自己与何继雄直接接触的机会并不多,都是通过曹鉴燎“传达”信息。“都是曹鉴燎跟我们之间各自谈好了,再传给另一个人照做。”
编辑: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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