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北江监狱越狱案昨日开庭不公开审理
称监狱安全设施等属国家秘密
南都讯 记者霍瑶 据新华社消息,昨日上午,2014年广东北江监狱越狱案由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在北江监狱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李孟军、吴常贵、蓝剑、周余涉嫌组织越狱罪。而由于涉及到国家秘密,该案并未公开审理。
2014年11月1日,韶关北江监狱两名犯人爬围墙逃脱,其中李孟军越狱成功,吴常贵被电网击倒。2日,经武警、公安、狱警的合力围捕,李孟军于当天14时23分在北江监狱高墙外直线100米距离的一处荒废厂区外被抓获。
本月4日,南都记者接到李孟军姐姐的信息,她告诉记者,本月9日李孟军案将开庭审理,但是自己要求旁听却被拒绝。记者随后联系了省监狱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司法部、国家保密局的联合文件规定,涉及监狱安全设施等情况属于国家秘密,应不公开审理。
记者随后查阅相关公开报道,发现越狱案件涉及到越狱过程基本都不公开审理。如201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院对杀害狱警后越狱的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审理,但是对于其中的越狱方式采取不公开审理,该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原因是在不公开审理的内容中,会涉及监狱内部构造、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设施等多项保密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法院不公开审理,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
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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