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从2015学年起,试行“一学年二学期四学段”的教学安排。普通高中学校在原有寒假、暑假基础上,增加秋假和春假,同时相应减少寒暑假时间。
这是温州市教育局刚刚发布的《关于在普通高中学校实施学段制管理的意见(试行)》中作出的规定。
通知指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2015学年开学时间从9月1日调整为8月25日,2016届高三学生同步实施新的学年开学时间规定,秋假、春假暂不实施。学段和假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学段:8月25日至11月1日;11月2-8日,放秋假一周。
第二学段:11月9日至2016年1月29日;1月3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至2月16日(正月初九);放寒假。
第三学段:2月17日(正月初十)至4月底学考选考结束;5月2-8日,放春假一周。
第四学段:5月9日至7月4日;7月5日至8月24日,放暑假。
一二学段为第一学期,三四学段为第二学期。一学年合计假期时间为82天。
为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学段制教学安排方案,市教育局相关部门从五月份开始专题研究,并先后召集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市各层次普通高中的校长代表进行专题研讨。同时,借鉴省内兄弟市(地)的学段制安排方案,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普通高中学校探索实施学段制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作出了上述学段制的安排方案。
为什么温州要试行普通高中学段制教学安排,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一、为适应我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
根据浙江省2017年起实施新的高考招生制度规定,普通高中学生在校三年间的各门学科学考、选考成绩将直接与高考招生挂钩,按我省新学考、选考安排,考试时间将从原来每年的1月下旬、6月下旬调整到4月底和10月底,学生参加考试之后,将要对下阶段的学习科目进行选择与调整,这需要有时间来让学生完成选择与调整。
二、为了方便学校教学安排
每次学考、选考结束后,各普高学校都将面临学生重新选科编班,重新编排班级功课表,重新安排任课教师等一系列工作,这需要有时间让学校来完成调整安排。
三、为了适应师生的身心调适
因为每次的学考、选考都相当于一次高考,学生、教师都投入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每次学考、选考之后,师生都会身心疲惫,需要有时间来调整身心状态,以更饱满的精神投入下阶段的学习与工作中。
因此,实施学段制教学安排,有利于普高学校统筹安排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较好地安排学考选考,有利于学生提高学习效率。
编辑:S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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