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登记纳管率要达95%以上
广州拟用3年集中整治并建电子档案,城中村规模以上出租屋基本安装居住证门禁系统
广州将用3年时间,集中开展出租屋整治。新快报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来穗局获悉,此次整治要实现出租屋和来穗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定期更新”常态化,力争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登记纳管率达95%以上。此外,将建立出租屋电子档案,城中村规模以上出租屋基本安装居住证门禁系统。
■新快报记者 罗仕
目标
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定期更新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对象为实有建筑住宅类出租屋,重点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特殊人群密集居住的出租屋以及批发市场、医院、学校周边的“群租房”。针对目前“人屋”登记纳管工作存在漏洞,出租屋内存在治安、消防、燃气安全、结构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出租屋管理不够规范,出租屋规章制度不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本次行动的目标,是用3年时间开展出租屋专项整治和“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实现出租屋和来穗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定期更新”常态化,力争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登记纳管率达95%以上;出租屋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出租屋内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城中村规模以上出租屋基本安装居住证门禁系统;建立健全出租屋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为来穗人员创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出租屋居住环境。
据悉,此次整治活动是近12年来广州市委、市政府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中整治出租屋行动。目前,广州市成立了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陈建华任组长。本月开始至2017年6月为全面整治阶段。
现状
很多屋主出租房屋不登记备案
市来穗局介绍,当前广州市出租屋管理突出表现在“四大乱象”:首先出租屋呈现“低端扩张”,低档次出租屋无序膨胀。广州市登记的出租屋从2004年的70.06万套增至2015年6月的466.09万套,主要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农村地区的低档次出租屋为主,普遍不符合规划、建设、消防标准,“超高层建筑”、“握手楼”、窝棚等低端违章建筑较多,技防水平不高,甚至有些连门牌号码都没有。
其次,出租屋登记纳管存在漏洞。目前广州市仅靠各街镇出租屋管理员在开展巡查登记,同时,出租屋管理员还承担着街(镇)大量的临时性工作,造成登记管理不到位,部分出租屋存在漏登漏管现象。
出租屋租赁市场也不规范。很多出租屋主“只收钱、不管理”,一些出租屋主为了逃避缴纳有关税费,出租房屋不登记备案,尤其是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和农村地区,出租屋数量巨大,很多屋主逃避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逃避缴纳出租屋综合税。“人来不登记、人走不注销”,有些屋主“躲猫猫”,玩失踪,以至于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不能掌握所有承租人信息资料。此外,出租屋安全问题也不容乐观,许多制假贩假行为以出租屋为窝点,极易滋生“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出租屋内违规用电、用火、用气现象突出,群租房屡禁不止。
整治
1 第三方调查登记纳管率 发生重大案件倒查责任
即日起,广州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来穗人员专项登记领导小组,建立由公安部门、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组成的市、区、街(镇)、居(村)四级登记纳管工作联动机制;同时,建立“人屋”登记纳管抽查通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各区、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登记纳管情况进行调查;市公安局会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人屋”抽查登记纳管率连续多次排名靠后的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出租屋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2 建出租屋电子档案 加强出租屋日常巡查
结合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各区加强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将巡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并加大出租屋综合税征收工作,广州市也全面运用移动管理便携设备、自助申报系统等信息化手段采集信息,相关部门依托市政府的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同时规范出租屋档案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出租屋电子档案;统一规范出租屋档案室建设。
3 清查“三非”外国人 整治复查“群租房”
开展“群租房”整治工作复查行动。按照“群租房”的不同类别,由相应职能部门牵头开展整治,整治范围包括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出租屋;违规改建为“房中房”的出租屋;将阳台改为房间使用的出租屋;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屋;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
开展出租屋治安隐患专项整治。落实出租屋治安责任告知书签订制度;查处出租屋内违法犯罪行为;清查“三非”外国人;依法取缔涉及犯罪活动的出租屋;严格管理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屋。
开展出租屋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出租屋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使用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无技术档案、已报废的燃气瓶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出租屋内无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涉及燃气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出租屋主(代理人);研究探索出租屋屋主(代理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也将被专项整治,将探索房屋租赁统一规范放盘模式。
4 规模以上出租屋 安装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
对尚未安装门禁的规模以上出租屋,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屋,封闭或半封闭围院式管理的大院,以及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推进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结合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重点推进城中村规模以上出租屋安装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
5 推行城中村出租屋自治管理模式
推广现行有效的集中式、公寓式、托管式、围院式、安全星级评定等出租屋服务管理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推行城中村出租屋自治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联社的集体物业及村民自有物业的房屋租赁行为。把出租屋管理作为网格化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两者有机结合。
6 制定来穗人员服务管理规定
加快修订《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制定《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规定》、《广州市出租屋安全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
■推进
今年选一个区和若干街(镇)试点
据介绍,2015年广州将开展出租屋整治试点工作,市选择1个区和若干街(镇)作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试点,各区选择2个街(镇)作为创建活动试点,共同探索研究创建标准。2016年、2017年以街(镇)为单位全面开展创建活动,适时组织召开创建试点交流观摩会。发动出租屋屋主(代理人)和承租人积极参与创建活动。2017年对街(镇)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专项整治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7月)
召开全市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印发《广州市出租屋专项整治暨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3年行动计划(2015~2017)》。各区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制订行动计划,层层做好动员部署。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5年7月~8月)
各牵头单位及各区召集相关单位研究专项工作,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全面排查摸底,找出问题,分门别类,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5年7月~2017年6月)
各地各部门针对排查的出租屋问题,按照既定方案,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同时,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市各职能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7月~12月)
各地各部门总结经验,对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市领导小组对各街(镇)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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