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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子恒
7月24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河南省人大原常委会秘书长、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连子恒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1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连子恒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人民币914.8万元,美元28.5万元、购物卡4.5万元、丰田普瑞维亚商务车一台,为他人谋取利益。案发时,被告人连子恒对962余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另外,被告人连子恒还非法持有三门峡市原煤炭局局长雷建国(已死亡)所送枪支10支及800余发子弹。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连子恒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进行了法庭调查;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连子恒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连子恒最后陈述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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