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闻记者邵克
8月31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株洲中院公开宣判。陈明宪被认定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陈明宪曾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到2010年11月底从省交通厅党组书记的位子上退下来,陈明宪已在交通系统浸淫35年。
在担任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之前,他一直在湖南路桥公司工作,直至担任总经理、党委书记。
据《南都周刊》报道,陈明宪总能想办法拉到业务,显示出不俗的经营才能。有一次陈明宪对媒体回忆,1995年他刚接手总经理时,公司员工一两千人在家无事可做,但接下来的3 年里就从省外拿下20多亿元的项目。
这些为陈明宪带来了荣誉和晋升机遇。五年后,他出任湖南省交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陈明宪被赞誉为“学者型官员”,是最年轻的“茅以升桥梁大奖”获得者。2003年至2007年,陈明宪三次出现在了中国工程院“水利、土木与建设工程学部”的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上。
2011年,退休一年的陈明宪再次参评院士。这次他既通过了省区市和中国科协遴选,也找了院士提名并成功晋级增选院士的第二轮候选人。参评期间,他被举报。由于部分院士对陈明宪是否涉嫌经济问题有疑虑,陈明宪此次未能如愿。
陈明宪在案发前,他曾亲眼见证3位交通厅副厅级同僚出事,2000年前副厅长马其伟案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冯伟林案。三人皆因收受巨额贿赂或巨额财产 来源不明被判刑,所获刑罚皆为无期徒刑。
相比较而言,陈明宪被判死缓更显其犯罪情节严重。2013年2月25日,陈明宪因涉嫌受贿罪,湖南省检察院于决定将其刑事拘留。同年3月4日陈明宪被长沙市公安局逮捕。
该案于2014年11月25日株洲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陈明宪被控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 受或索要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000余万元。
检方指控,陈明宪利用担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和矮寨大 桥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的职务便利,在湖南高速公路土建、绿化、供电、补勘工程及材料 供应、保险业务等项目招投标、临长高速收费员小区电梯采购、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 香樟小区房建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为相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妻子周茜、胞 妹陈明珍以及刘晓东、周湘政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
检方还指控,陈明宪有人民币1300余万、美元15余万、港币57余万、英镑1万余、欧元1 万余和日元5000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长江新闻微信号:cjr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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