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住建部等今联合发布通知称,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目前,合肥及省直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为: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准备第二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快来听好消息。住建部等多部门今天联合发布通知称,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这份通知中表明,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记者从合肥市及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合肥及省直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为: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这一政策是今年4月份才调整的。此前,合肥市及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首次、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分别为30%、60%。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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