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15日从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因涉嫌在今年“7·26”电梯“吃人”事故中玩忽职守,荆州质监部门两名工作人员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事故发生之前,电梯运行管理存在很多违规行为,作为主管部门,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相关责任人没有及时进行检查并发现存在的问题,最后导致事故发生,应该承担相应的渎职责任。该院已于近日依法对荆州市质监局城区分局一科科长朱定维、科员刘军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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