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解 | 人社部回应地方公务员“提前离岗”:应依法依规执行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 今日上午,人社部召开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他注意到了媒体对于有地方公务员50岁以上就可以提前退居二线,并可享受更高待遇的相关报道,他表示,各地的相关做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新京报4月7日刊发《湖南多地推干部“提前离岗”政策引争议》,报道了湖南娄底、永州等地推行干部“提前离岗”政策,该省多名地方官员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因机构改革、给年轻干部让位等原因,湖南各地出台鼓励老干部提前离岗的政策,有的县给主动申请离开领导岗位的科级干部每月在工资基础上增加两三千元的补充待遇。但也有的地方,因群众意见强烈而未执行下去。
李忠对此表示:“我们也注意到了媒体的相关报道。《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退休有明确的规定,2010年中组部还专门印发了《关于防止县乡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意见》。”
李忠提醒,对干部任职年龄和健全退出机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规定,各地的相关做法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盘点
多地存老干部“提前退休”现象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类似湖南这种给科级干部提半级,鼓励老人退下来的政策,近年来在全国都有出现。
在2013年,河北黄骅62名干部“被退休”一事就曾燃起舆论对退休制度的讨论。
当年11月,河北黄骅市委组织部宣布:全市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的全部提前离岗休养,同时提高三级工资。新京报曾报道,黄骅有干部称,这62名干部是“被提前离岗”,需在“自愿报告”上签字,不签就是违反组织纪律。
据媒体报道,2013年6月,北京市某区县也在内部以文件形式,针对55岁以上的区政府公务员,提出自愿退休的办法。按照离岗前职级,可以调整并享受高一级干部的待遇。
安徽省也曾在2013年7月下发《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各项扶持政策当中,有一条跟公务员相关,其中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务员,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
此前,人社部社保所原所长何平曾表示,在一些场合,提前退休成了寻租腐败的沃土,地方官员掌管审批提前退休的权力,借此从中牟利,助长了养老领域的搭便车行为。这是一些地方官员反对取消提前退休的一个重要因素。
责任编辑:茅敏敏 SN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