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摆满了原告席。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 刘洋)新京报记者获悉,今天上午,11名作家诉《锦绣未央》著作权侵权案在朝阳法院进行庭前交换证据。据了解,《锦绣未央》小说被指抄袭百余部小说“东拼西凑”而成,今日11名原告提交的证据多到摆满原告席。
据介绍,《锦绣未央》(原名《庶女有毒》)作者为周静(笔名秦简)。作家们表示,周静于2012年6月14日至2013年12月5日期间,抄袭了大量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拼凑成该小说。本次维权的有《身历六帝宠不衰》、《胭脂泪妆》、《一世为臣》、《公子无耻》、《啸剑指江山》、《一斛珠》、《庶女生存手册》、《世婚》、《流水迢迢》等共计11部作品。
因指被告作品是“东拼西凑”而成,原告方证据也非常多。今天一早,4名原告律师拎了三个大旅行箱来到庭审现场。记者看到,证据在原告席上摆了满满一桌。原告代理律师王维维介绍,证据被分为“语句的重复”、“情节的重复”两大类,每部作品仅侵权目录就有五六页A4纸,“比如《身历六帝宠不衰》这部小说,仅语句相同的就有570句,是11部中最多的。”
《啸剑指江山》的作者郭慧举例称,书中一段“指婚”的桥段主角对话内容几乎相同,只是姓名变了,被告文章直接用了一样的话“心里像是漏了一个洞,漫出无边无际的苦涩来”、“你不是他,怎能替他决定”等。
郭慧说,周静2013年出版《锦绣未央》一书,在书店以及网上销售。该作品改编为同名电视剧《锦绣未央》,于2016年11月11日开始在两大卫视台播出,同时在多家视频网站提供在线观看。作品还改编为同名漫画,并许可上海某公司将其改编为同名手机游戏。周静因此获得较高的版权收益。
此次,众作家起诉要求被告周静和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停止销售侵权书、公开道歉并赔偿,赔偿金额在10到40万不等的经济损失和维权支出,11起案子共计200余万元。
被告三名代理律师出庭应诉。周静的一名代理人说,被告1月22日才收到起诉材料,由于中间有春节,因此代理人接触案件时间比较短,此案准备工作量大,无法进行实质性质证,因此申请延期举证。当当网代理人表示其当事人只负责发行,版权局提供的是经过版权局核准的正版图书,发行没有问题,如果涉案图书涉及侵权应该与当当网无关。
法院认为,鉴于案件特殊性,证据比较多,因此此次证据交换不意味着举证期截止,此次初步交换证据,之后再根据双方举证情况确定下次开庭时间及内容。
编辑:戴玉玺 王晓琳 校对: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