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通讯员 黄长富 潘亚军)3月14日,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在统黄路,查获了一位无证又酒驾的摩托车驾驶员,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当日晚19时许,石船公巡大队民警驾驶流动警务车行驶至统黄路铁板桥段,民警发现同方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的司机未戴安全头盔、还超载1人行驶,而且,摩托车左扭右晃,十分危险,便将其截停。
当民警走近驾驶员身边,闻到其身上散发出浓烈酒味。民警便要求其出示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没想到他竟说出“我没得驾驶证,你们管不到我!”的雷人话语。随后,民警对这位男子进行了呼吸酒精测试,呼吸酒精含量达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该男子叫谭某,今年46岁,家住统景镇,无业。他发现最近到统景镇印盒村看李花的客人越来越多,便从一个亲戚家借来摩托车,准备搭乘客人找钱。事发当天,谭某“跑摩的”赚了200多元,当天很高兴,晚饭时,他还特意喝了两瓶啤酒犒劳自己。吃了晚饭,他又跑起业务,没想到没交巡警挡获。据查,谭某根本就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渝北交巡警对谭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对谭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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