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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2日10:49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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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话题升到热点舆情预警系统第三位

短短的一个月之内,包括北京在内的16个城市相继出台了最新的限购政策,可以说新一轮的楼市调控扑面而来。

昨天,记者在济南市12345热线大厅发现,大家打来电话,对于购房的话题关注度相对比较高,目前购房的话题已经升到整个热点舆情预警系统中第三位,而且市民普遍都会咨询最近济南有没有出台最新的限购政策。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济南暂时并没有出台最新的限购政策,限购政策依然还是按照2017年1月17号的限购政策为准。

针对咨询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份额等问题,记者咨询了济南市12345热线的贾主管。

贾主管告诉记者,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济南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的新建商品房网签、不动产登记、房改购房手续以及二手房网上签约的住房套数为准,但规划用途为办公商铺、公寓等不在限购范围之列。对于份额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当时共同购买房子,房产证上都有两人的名字,要是离异的话,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对于单身或者离异的情况,要是再买房子的话,根据济南市的限购政策,目前婚姻状况为离异、未婚、丧偶等单身情况的如需要购买二手房或新建商品房无法出具相关住房证明,针对这个问题,相关部门也在积极的推进当中。

相关链接:济南楼市限购细则出炉 详解限购适用范围及人群

17日下午,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济南楼市限购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济建开字〔2017〕2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6〕31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限购管理工作,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限购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负责配合做好限购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自2016年12月26日起,对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下同)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市区以及三县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三、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本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四、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的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不动产登记、房改购房手续和二手房网上签约的住房套数为准。

五、限购期间,购房人在购买住房前,应提交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人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见附件1),并签署购房承诺。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主动向购房人告知住房限购政策,核验购房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在《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中签署承诺,并将初验合格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录入房地产信息系统,在系统中提交限购查询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购房人委托,携带购房人相关资料,到市房屋档案馆申请核实购房家庭住房情况。市房屋档案馆通过建委、房管、国土、公安、民政、人社部门提供的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购房人相关信息后,将核实结果在系统中进行反馈。购房人相关资料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由市房屋档案馆留存。

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市房屋档案馆反馈结果办理合同网签,对不符合限购条件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购房人。

七、购房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二手房买卖的,可参照前条办事流程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查询购房家庭拥有住房情况。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并将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以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等证明材料,提交市房屋档案馆留存。

二手房买卖当事人自行交易的,由当事人参照前条提交资料申请办理住房信息查询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

商业银行在为购房人办理贷款审批时,应以经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的网签合同为依据。

八、不符合限购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办理合同网签。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网签的,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将不予进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出具《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并将信息反馈市城乡建设委;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网签的,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将不予进行二手房网签合同备案。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等显着位置公示本通知及限购政策说明,供购房人查阅,并切实履行对购房家庭资料核验和购房资格初步审核等责任与义务。对于不符合限购条件,采用网下或滞后网签、逾期不办等行为规避限购政策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限购政策给购房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或信息骗取购房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购房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

2017年1月17日

附件:限购政策说明

1.购房人未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额的月份或2016年12月27日零时后补缴个人所得税的月份,不计入连续24个月计算的范围,应自次月起,重新计算。

2.本通知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购房人2016年12月27日零时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月份,不计入连续24个月计算的范围,应自补缴次月起,重新计算。

3.住房,指规划用途为住宅、居住公寓的房屋。

4.购房人提供的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其他有效婚姻证明。

5.户籍证明,指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按鲁公通[2016]175号等文件规定情形出具的证明材料,如购房人或家庭成员为本市集体户口,符合本市户籍要求。

6.驻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提供军(警)身份证明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7.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8.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住房对待。

16城市启动升级限购限贷措施

北京:17日下午,北京楼市调控进一步升级。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

河北石家庄:3月18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广东广州:3月18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河南郑州: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江苏南京:3月16日起,南京将高淳、溧水、六合纳入限购范围,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家庭出售新房或二手房;南京主城区(不包括高淳区、溧水区、六合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南京户籍家庭不得购买新房或二手房。

山东青岛:3月15日,青岛市出台新规:在市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

江西赣州:3月14日,赣州市出台规定: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限购措施包括:在中心城区无住房或在中心城区非限购区域内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政策出台后不能通过补缴认定),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单独购买住宅。

浙江嘉善:3月13日,嘉善市通知:自2017年3月1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在嘉善县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自2017年3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在我县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

海南三亚:3月11日,海南三亚市出台规定: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安徽滁州:3月9日,滁州市规定:居民购买二套房的商贷首付比例不低于40%,三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江西南昌:3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限购政策加码:除特定区域外外,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南昌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暂停向在南昌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南昌市户籍居民(不得补缴)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

河北张家口:3月7日,河北张家口的崇礼区升级“楼市限购令”,不仅增加了非户籍人口的购房条件,也提高了本地户籍人口购房的首付比例。

浙江杭州:杭州市住保房管局于3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浙江杭州:杭州市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河北涞水:3月2日,河北省保定市的涞水县出台楼市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一年(含)以上证明家庭,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河北涿州:3月1日,河北涿州市出台规定:非当地居民限购1套房,并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福建连江:2月28日,福建连江发布:对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县城关地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房。三类家庭包括:(一)县城关地区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县户籍居民家庭;(二)县城关地区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县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


[责任编辑:杨凡、崔维莉、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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