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配发的厨余果皮垃圾箱。本报记者 李传华 文/图
记者3月22日从市环卫局了解到,针对当前垃圾增多的现象,我市结合“双创”工作,再度发力垃圾分类处理,实现源头减量。今年,我市将以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明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体系
据市环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我市垃圾分类将着力规范“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源头减量”的处理体系,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法制化规范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每个区各选30个单位(含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申请并落实分类工作经费,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争使垃圾分类知晓率在试点单位人群中达到100%、分类参与率达到80%以上;建立健全相应的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体系。
明年起,巩固垃圾分类工作成果,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使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垃圾分类有技术规范
据了解,我市为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编印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其中分类试点小区、道路应按照要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力求做到源头减量。同时,分类垃圾应按规定投放到指定的分类收集容器或地点,由环卫PPP企业定时收集。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容器表面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而垃圾分类评价指标,应包括知晓率、参与率、容器配置率、容器完好率、车辆配置率、分类收集率、资源回收率和末端处理率。
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了提高全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我市特别制定出台《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及奖励细则》,对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据了解,每年度全市范围内,海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先进个人候选人20名(每个区5人)、先进集体2名(1个先进小区、1个先进区环卫局)。将获得由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证书、奖状及其奖金。先进个人奖励500元、先进集体奖励10000元。
(海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海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海口市创文、海口市创卫、海口市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