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工作居住证申办条件变更系讹传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网传“今年4月1日起北京将执行新的工作居住证办理和续签规定”,其中包括对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的最低限额规定为1万元。今日,新京报记者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该信息为讹传。
今日,网上有传言称,“最新消息:北京4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工作居住证新办与续签规定,要求社保和公积金交费基数1万,社保和公积金必须同步足额缴纳,续签要求3年内均足额缴纳。”对此,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目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条件没有变化,今年4月1日也不会发生上述传言中的政策变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按照目前相关规定,办理工作居住证需要个人所在单位具备办证资质。同时,个人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北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
个人申办工作居住证必须具备如下四项条件,在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对于“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一项条件,根据政策,可以是自己有住房、借住亲友住房、租房或住单位公房4种情况。在申办工作居住证时,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票,房主是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借住亲友住房的,提供房主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诚信声明和双方身份证;租房的,出具租房协议和租赁税票单据;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此外,个人申办工作居住证还需要提交在申请单位最近连续缴纳六个月的个税证明(均不为0,每月个税要达到150元以上)(例如:2012年8月申报,应提交2012年1月至6月)。社保证明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由系统自动实现信息对接。
需要提醒的是,在个人申办工作居住证时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身份证上住址与实际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申请人户口本,户口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户口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单位盖章)及本人页。
对于工作居住证的有效期,北京市人力社保政策咨询人员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工作居住证以单位审核有效期为准,有效期从一年起,具体视个人情况而定。“工作居住证每年都要由单位在系统上进行年审,主要审核该持证员工是否还在现单位工作。”
对于个人工作居住证的续签,目前政策规定,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至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续签时需要提供在京持证期间,3年完整逐月的个税证明(均不为0)(例如:证件2012年8月到期,8月提交申请,应提交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的个税证明)。社保证明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由系统自动实现信息对接,申请单位须提前至少24小时在系统提交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
责任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