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阳3月24日电(通讯员 魏继红 苏清涛)一男子在微信同学群里发了张照片,本是为了开心,却不想由此在群内发生争吵,并进而演变成一起刑事犯罪案件。近日,经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6年9月14日0时许,被告人刘某与自己爱人在KTV唱歌,顺便把两人唱歌的照片发到与同学的微信群中,此时,被害人李某正翻阅微信信息,看到刘某与爱人的照片后,便在群里说了一句“装什么装”,刘某看后十分恼怒,在群里与其发生激烈争吵。从KTV出来后,刘某便在其家中携带菜刀等工具至李某家门处,使用菜刀将李某砍伤。经鉴定,李某身上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在自己家中报案。
聚焦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