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3月29日15时讯 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相信大家都在初学驾驶技能时,所掌握的最基本的驾驶常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驾驶员仍旧忽略这一点,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13日上午11时许,北碚区水土镇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事故原因正是由于转弯车观察不足未让直行车先行。当日郑某驾驶小客车从水土生产路经碚金路向江北中学方向行驶,当郑某行驶至水土煤坪路口准备向左转弯。另一名驾驶员高某当时驾驶小客车从水土向北碚方向行驶。郑某在车辆左转弯时没有注意到直行过来的高某的车辆,导致左侧前车身与对方车头相撞,郑某撞车后下意识向右转方向,车辆又撞上了公路右侧护栏,车头保险杠被撞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郑某由于操作不当未让直行车先行,负事故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五十一条1、2项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
责任编辑:乔雷华 SN098
聚焦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