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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9日14:23 北京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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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6月7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市委农工委和市农委(以下称两委)进行了专项巡视。9月23日,市委巡视组向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准确把握巡视要求

  在听取市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农工委、市农委立即召开工委委员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市委书记郭金龙同志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将巡视反馈意见印发两委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农业局、市城乡办,要求将巡视整改要求传达到两委、市农业局、市城乡办的全体干部。引导全体同志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市委关于巡视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聚焦巡视发现的三方面问题,明确责任、坚决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起点,巡视反馈会后,立即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农工委书记、市农委主任孙文锴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农工委副书记康森同志、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吴宝新同志、市城乡办党总支书记王广双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农工委市农委班子全体成员、市农业局班子全体成员、市城乡办班子全体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孙文锴同志高度重视两委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主持研究整改、全面动员部署、直接沟通协调、狠抓督促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位副组长、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推进分管单位、领域的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两委、农业局、城乡办,上下协调一致、行动一致、齐抓共改,有力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巡视整改责任

  两委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逐项梳理、逐条分析,一一对应,提出了整改具体措施,制定了《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关于对市委专项巡视情况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了巡视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步骤和整改要求,将巡视组反馈的3方面问题细化为19项具体问题,以清单形式详细列明整改落实单位、分管领导和整改时限,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关于对市委专项巡视情况整改措施》,提出了62项整改措施。同时,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处室根据《整改方案》,举一反三,细化本部门具体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处室,对于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即知即改、尽快见效;对于列入长期整改要求的任务,既着力实现集中整改阶段的目标,又不断细化中长期整改计划,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四)强化整改督促督办,逐项对账销账

  为确保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要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两委召开工委委员扩大会、两委办公会、两委碰头会、巡视整改专题会共10余次,研究部署和解决巡视整改工作重大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审定巡视整改情况报告。两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督办台账,用动态管理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农村纪工委、机关党委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处室每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两委班子每周至少研究一次整改工作进展,逐条验收、对账销账。两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积极推动落实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加强具体指导、检查和督办。

  截至目前,3个方面19项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全面落实,62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的有30项,部分完成的有4项,正在积极推进的有28项。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1.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对“三农”工作领导核心和统揽全局作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从严治党意识。两委班子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两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立足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切实发挥好中心组学习的“示范班”作用。

  二是把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认真地落实到全市“三农”改革发展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两委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全面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将党建工作与农村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进一步发挥好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农工委农委对全市“三农”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坚持站在全局高度,抓大事、谋大策,深入研究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课题,准确把握城乡统筹发展的方向、规律和特点,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分析。深入谋划2017年及下一步推进“三农”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要举措,起草了2017年我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正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筹备工作。

  (2)针对政策研究比较弱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做好储备政策研究,切实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深入研究和部署加强调研工作。将调研列入两委年度重要工作议事议程,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每季度“进村入户”制度和基层联系点制度,围绕两委中心任务,结合分管工作至少要完成1项重点调研课题。2016年9月2日,两委办公会研究确定了2017年两委重点调研课题11项、处室调研课题13项,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和责任处室详细制定调研计划,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研,全程参与调研。

  二是加强对调研工作的协调和督促。两委班子及各处室对2016年“进村入户”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督促两委各处室及系统单位完成2016年确定的33项调研课题,强调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为调研而调研问题,在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上有新探索、在工作建议上有新突破、务求调研成果能够转化为政策措施,并对调研报告进行考评。

  三是充分利用外脑提高政策研究和科学决策水平。发挥首都智力资源密集优势,成立了产业发展、休闲农业、煤改清洁能源、传统村落、沟域经济发展等5个方面的专家委员会或顾问组,作为今后研究和制定政策时的“智囊团”、“专家库”,为“三农”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决策咨询。

  (3)针对统筹协调不够到位、职能转变不适应问题,进一步增强主动作为意识,积极转变履职方式,强化综合协调指导职能,当合格的参谋助手。

  一是巩固和完善“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强化市新农办统筹协调和综合谋划的职能,形成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推动工作落实。2016年7月27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抓好议定事项的落实。10月9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深化农村改革现场会,统筹安排和部署全市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激发发展活力、释放改革红利。

  二是积极转变履职方式,加强政策统筹集成。切实摆脱以往管资金、管项目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三农”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宏观管理,紧盯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破解办法,积极协调市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政策。自巡视组进驻以来,两委、农业局单独或会同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等29项含金量高的政策意见。同时,两委和农业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11项。市农业局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增强职能转变的整体功效。

  三是加大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履行市新农办的监督检查职能,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在“减煤换煤和煤改清洁能源”工作中,市新农办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加强督导,每月通报工作进展。在推进“一绿”地区城市化工作中,对复杂行政审批事项和政策性创新问题,市城乡办通过“一帐一表一图”对实施进度和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协调有力、调度有方、工程有序。在传统村落保护方面,加强与市文物局、市住建委、市旅游委等10余个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共同推动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

  2.加强系统党建,切实解决党的建设薄弱问题

  (1)针对系统党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加强系统党建的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切实加强两委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梳理系统党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委系统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系统各单位制定加强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抓好两委、农业局和城乡办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印发了《关于在市农委系统单位中组织开展“双结双促”帮扶活动的通知》。加强市委农工委党校建设,协调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加挂市委党校四分校牌子,更好地发挥在农委系统和农村党员领导干部培养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提升两委系统理论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强化各单位理论学习、党性教育和道德建设。

  二是切实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坚持“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严格落实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书记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落到每一个党支部。健全系统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抓好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重点围绕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着力促进抓党建和抓业务“两不误、双提升”。

  三是切实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详细规定了两委系统单位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召开频次、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组织形式,明确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切实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关党委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对落实不到位、记录不认真的提出了整改要求。农业局党组进一步严格“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督促局属各单位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重点明确了事项内容、执行标准、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强化基层党组织在重大议题决策过程的地位和作用;并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每年对局属各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进低收入村发展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2016年继续选派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关于健全和完善低收入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的通知》,新选派“第一书记”216人,实现了低收入村“第一书记”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能力。研究制定《2016—2020年全市农村基层干部人才教育培养规划》和《2016—2020年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基础保障工作规划》,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和完善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指导,选好配强乡镇党委和村“两委”领导班子,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2016年6月以来,共举办了8期培训班,培训了1300名村党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

  (2)针对两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加强整体统筹谋划,有计划开展轮岗、交流,不断提高两委机关干部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两委机关干部内部统筹。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选拔配备机关各处室干部;加强农口系统干部的统筹,为干部的成长创造更多的条件和机遇;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加大工作协调的力度,努力解决好两委机关、农业局、城乡办干部的出路问题。

  二是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做好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丰富机关干部的岗位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

  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扩大干部交流范围,有计划地开展机关各处室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重点是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十年的应当交流轮岗。

  (3)针对两委对农业局“三不管”问题,进一步理顺农委与农业局领导关系和业务关系,建立和完善责权清晰、运行顺畅的管理体系。

  一是着力解决“不管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局班子建设的领导,强化对农业局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议事规则、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农工委进一步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配合,做好农业局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年度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探索农业局处级领导干部任免报备制度。

  二是着力解决“不管钱”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局重大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农业局年度资金预算、决算要在两委办公会通报;农业局年度新增涉农重点项目及资金使用安排,要及时提交两委办公会研究;农村纪工委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局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着力解决“不管事”的问题。完善议事规则,年初两委、农业局做好重大议题计划,凡涉及农村建设、产业发展、农民利益等重大决策要统筹研究政策,经局务会和两委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完善文件审批流转机制,农业局有涉及农村建设、产业发展、农民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要向两委请示报告,需要请示市委市政府的事项,原则上通过两委向市委市政府请示,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需直接向农业部或市委市政府请示时,应同时抄送两委;搭建两委与农业局文件流转平台,做好各类文件流转衔接。建立健全两委与农业局工作统筹研究推进机制及处室业务对接沟通机制、会议协调统筹机制,定期沟通业务开展情况。对农业局在党风廉政建设、督导考核评价等方面实施统一监管。

  (4)针对农业局党组在干部管理上宽松软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从严执行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

  一是严格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农业局党组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强化制度落实,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农业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农业局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加强政治纪律和党纪法规教育,2016年10月26日,组织召开了农业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教育广大干部懂纪律、守规矩。

  二是严格干部出国(境)管理。农业局党组第一时间处理未按规定执行出入境登记备案管理的问题,对承担此项工作的人事处进行了书面通报批评,责成人事处主要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管理登记备案制度,2016年9月26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3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2015年5月以来新提拔处级干部纳入登记备案,9月28日已完成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变更,收缴了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明确了今后对新提拔处级干部,1个月内完成登记备案并及时收缴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人员回国后,10日内上缴因私出国(境)证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出入境管理制度,从严掌握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

  三是针对农业局帮帮派派和团团伙伙问题,切实加强团结机关、和谐机关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上下级关系。统筹调配处级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打破干部部门化、行业化,加大农业、畜牧、农机等不同领域干部的交流使用力度;深入推进农机、农艺等业务工作融合,以业务融合促进人员融合;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强化干部的团结意识,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创造团结、进取、勤政、务实的工作环境。

  3.增强担当意识,切实解决主体责任虚化问题

  (1)针对两委班子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两委的实施意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对主体责任实行“签字背书”,细化责任分工,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定期分析研究两委及系统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促进整改,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组织两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述职述廉。持续开展党风党纪宣传教育活动,将新出台、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及时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员领导干部要逐级讲党课。每年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和系统单位检查工作,2016年市委农工委6名领导分别带队,组成检查小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参照考核指标体系量化评估等形式,对市农委系统6个局级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通过检查,共向各单位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6个方面的问题,提出18条改进工作意见。

  二是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农工委书记孙文锴同志作为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抓早抓小,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对两委班子成员、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谈心谈话全程记实工作。两委、农业局、城乡办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定期研究和检查,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做好全程记实。

  三是各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落实本处室、本单位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落实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机关党委作为负责两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部门,会同有关处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组织处负责协助指导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同有关处室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农村纪工委统筹协调两委机关和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就重点问题、重要事项会同有关处室进行跟踪督办。

  (2)针对涉农项目实施中频繁出现的资金被侵占、挪用及虚报冒领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部署,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项目落地惠民生。

  一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考核。明确各业务处室在组织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使用过程中负有监管责任,强化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农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负责整体监管,每年度结合市财政局绩效考评工作、市审计局审计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抽查或自查。

  二是加强对“减煤换煤”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关于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减煤换煤”奖励资金问题,市农委立即进行了详细核查,其中8580万元系资金滞留,已在市审计局2015年10月审计发现后,督促相关区在2015年底全部拨付到位;另外的1217万元资金,是经市6部门共同确定拨付房山区的奖励资金,不属虚报冒领。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经与市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进行沟通,研究提出下一步要建立和完善“煤改清洁能源、减煤换煤”工作的资金管理制度、台账和公示制度、项目资金第三方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督查检查制度等5项制度,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加强监管,从严推进各项工作。

  (3)针对农业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狠抓规定和制度执行,全面加强对直属单位重大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局属各单位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查找,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农业局党风廉政工作 2015—2017年工作规划》和《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

  二是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对局属各单位重大事项、重大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加强预算管理,认真执行资金预算相关政策、标准,明确局属站所在预算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北京市农业局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实施审计监督,提高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三是立即对农业局植保站设施果树重大病虫绿色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资金支出问题进行整改。责成植保站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站领导班子进行深刻检讨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完成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完善69项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和29项宏观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站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

  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四风”犹存问题

  (1)针对农业局办公楼闲置问题,立即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分类整改,确保每一处办公用房都得到合理使用。

  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农业局闲置办公用房处置和整改,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立行立改,将畜牧总站471.99平米闲置办公用房,用于技术人员培训住宿、接待有关学习考察住宿、离退休老干部活动室及库房;土肥楼、农印楼闲置的1956平米,由局机关、下属单位及挂职干部调配使用;北楼和南楼闲置用房,8282平米由内部调配使用,5893平米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使用。改造使用西锅炉用房和亦庄闲置办公用房,在装修或改造验收合格后,再妥善做出使用安排。将幼儿园514.7平米闲置地下室,按规定除人防工程外不得他用。农业局将进一步强化房屋管理,结合人员编制合理使用现有办公用房,按现行标准既不能浪费也不能闲置,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和管理房屋出租。

  (2)针对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问题,立即部署,全面整改,立行立改。

  农业局党组对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仍未到位问题已向市委农工委作出检查,同时对局办公室、土肥工作站、农技推广站的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并在全局范围内书面通报。责成土肥工作站和农技推广站立即对副处级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作了自行整改,并于2016年9月25日全面整改到位。9月26日,农业局印发《关于再次开展超标办公用房自查整改的通知》,开展超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各处室、局属单位再次开展了自查自纠,对不符合办公用房标准的立即自行整改。并派出专门检查组,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全部符合标准。同时,建立巡查督查机制,开展不定期开展巡查,确保整改后不出现反弹。

  (3)针对农机监理总站违规发放物品、购物卡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督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

  巡视反馈会后,农业局党组对农机监理总站违规问题进行了再调查,对2014年作出的“退还或折价补交相关款物、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的处理结果进行了再核实,认为原处理措施适当,不再启动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程序。但要求农机监理总站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长效机制建设,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及相关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建立和实施廉政承诺告知制度。

  (二)着力解决涉农资金监督管理薄弱问题

  1.针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落实审核把关责任。

  一是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两委《关于印发<资金管理办法>和<支农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学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规范支付程序。全面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制定了《关于财政支农资金支持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农业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改完善了《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菜篮子产品外埠生产基地建设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涉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明确今后新增重大项目,要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和监管。

  二是严把项目资金审核关。两委和农业局各处室按照谁分配、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资金预算、分配和监管职责。市农委发展规划处、市农业局计财处为涉农资金综合管理单位,负责统筹提出本单位年度资金分配方案,严格资金审核把关,拟定综合监管措施和办法,统筹抓好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向农村纪工委通报涉农资金审计结果。明确业务处室承担资金管理使用第一责任,切实做好本部门资金预算和项目审核,完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具体措施和办法,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具体组织开展项目资金落地情况的检查;各处室明确一名财务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资金预算、管理和支出。

  三是针对畜牧协会的新农村建设奖励资金使用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严格梳理审核,经核实2012年畜牧协会获奖过程基本符合流程、奖励资金使用基本符合要求,但也有少部分资金超出了奖励资金规定使用范畴,因此,根据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收回了违规和滞留资金;要求该协会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记录完整、过程可追溯。同时,我们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了对两委和市农业局所属协会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稳妥推进协会与机关脱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奖励资金的使用监管,明确市级项目由市农委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并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对全部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四是针对农业局超范围使用农机购置补贴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过对54家获补贴单位一一梳理核实,虽然其在营业执照中没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项目,但实际上均从事种植、养殖、农业废弃物禁烧、农产品保鲜储存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因此给予了补贴。反映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存在规定不够细致、明确等问题。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农业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关事项并加强规范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需求调查的通知》,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了严格界定,同时对补贴数量上限、补贴申报和实施进度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各区农机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对补贴对象进行严格审核,对于补贴申报对象属于非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要予以剔除。明确奖惩机制,今后在农机补贴审核过程中,将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区及单位暂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在全市给予通报。

  2.针对内外勾结、围猎国有资产问题,进一步加强农业局对资产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强化资产配置、出租出借、报废处置等管理措施,促进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的处置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到北交所进行转让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场交易”。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收益,按照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单位各项国有资产收益,均纳入单位部门预算。

  二是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业局部门预算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通知》精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农业局内部控制手册(试行)》,组织预算申报、审核和编制工作。明确主管处室牵头的年度整合类项目,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主动与相关站所沟通,做好项目审核和安排,准确、规范、细致编制预算。

  三是加强经费支出和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从2016年底到2017年上半年,在农业局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合同规范性检查工作,推进合法性审核。对于连续三年以上中标或获得委托的单位需报农业局审核备案。强化预算执行,各单位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和预算组织实施,不得自行调整。加强绩效管理,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过程跟踪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测打分,并作为绩效奖惩依据。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为防范廉政风险,农业局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采购行为,必须严格在《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做到应采尽采。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及时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项目采购立项申报。

  关于农业局某基层单位领导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利益输送问题,巡视组已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两委和农业局将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3.针对资金滥用现象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局局属各单位财务监管,严格制度落实,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一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农业局资金支付流程管理,运用财务管理系统实现资金支付流程电子化,使农业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资金申请、审批、使用和报销按规定的流程运转。

  二是切实加强行政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切实控制和降低会议费开支;严格控制和审核培训费支出,按照批复的培训计划到具备培训资质的机构培训,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含外宾接待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外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劳务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范围和费用标准,严格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三是切实加强对社团单位的监督管理。结合社团单位年检工作,要求各社团组织每年必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跟踪检查社团单位财政专项资金,并列入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专项审计范围,对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纠正的单位不予年检。严禁各单位将财政预算资金横向拨付到行业协会、学会、合作组织等社团单位,社团单位承担相关行业业务工作的,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

  关于农业局某单位的问题,巡视组已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两委和农业局将积极配合市纪委做好后续调查处理工作。

  (三)着力解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农村纪工委监督薄弱问题,进一步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违纪问题查处。

  一是严格执纪监督。按照中央纪委和市纪委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研究,分析研判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督促完善管理制度;对审计、信访等渠道发现和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整改。严肃查处在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严肃执纪审查。坚持挺纪于前,以“六大纪律”为尺子,狠抓执纪办案,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惩治力度,防止带病提拔。巡视以来,农村纪工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针对巡视组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进行了分类处置,谈话函询3件、初步核实3件;了结4件、正进一步调查2件、转办1件。除此之外,另处置问题线索13件,立案2件2人,拟对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力予以问责。

  三是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建立纪工委书记定期与两委及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通报问题机制,每季度会同两委班子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的综合研判,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强化对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压力一级一级传导到各站所、系部的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对纪律检查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案发单位认真剖析案发原因,严密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防控风险。

  四是全面落实纪检体制改革措施。贯彻落实加强北京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市纪委赋予的六项职责、八项监督权限,提出农村纪工委的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与驻在部门、市农委系统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协调推进机制。认真落实农村纪工委与两委系统单位纪检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各单位纪检机构协助本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关于2013年对某单位部门负责人违规多占住房处理偏轻的问题,对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了再复核,经请示,维持原处理决定。

  2.针对农业局纪检组监督缺失、执纪问责不力问题,进一步深化农业局纪检体制改革,充实工作力量,切实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一是切实发挥好农村纪工委综合派驻机构作用。按照市委和市纪委部署要求,会同农业局党组做好纪检体制改革工作的衔接,整合力量,指导农业局机关纪委落实好执纪监督问责责任。督促农业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

  二是切实做好农业局信访件处置工作。对农业局2013年至2015年间的103件信访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类处置,结合巡视组及市纪委移交和转办的相关问题线索,正积极稳妥地按照信访和案件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同时,按照派驻机构职责要求,农村纪工委统筹抓好农委系统各单位信访举报的办理工作,加强对问题线索排查和处置,做到件件有结果,强化纪律审查统一管理,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三、深化和巩固巡视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为全市“三农”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经过集中整改,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对市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深化整改、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任务还很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严肃鲜明的态度、担当负责的精神、务求实效的作风,坚持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业绩导向,扎扎实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切实成效不断开创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

  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使其成为规范两委及系统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决把两委及系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切实将党建工作和“三农”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支部的党建工作抓细致、抓具体、抓深入。切实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继续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政治引领功能和凝聚力、感召力。使各级党组织始终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全面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两委领导班子必须担负的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抓细工作落实,通过工作述职、定期报告、专项检查、失职问责等多种形式,推动系统各单位、两委各处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更加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全力支持农村纪工委聚焦主业,落实好“三转”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动真碰硬,进一步加大廉政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责,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继续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所取得的成果,持续整改“四风”和“不严不实”问题,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狠抓落实,并不断加以完善,将作风建设持续推向深入。坚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紧盯节假期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究“节日病”。加强思想教育,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巡视反馈问题作为现实实例,深刻剖析问题的思想根源,增强两委党员干部坚决抵制“四风”的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加强责任追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持续不断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完善制度建设,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查漏补缺,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刚性约束,强化追责问责,切实把该管的管起来、该严的严起来,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切实推动两委及系统单位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要求,深入落实郭金龙书记听取巡视汇报工作会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和“收场”心理,持续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作出整改部署的,要紧盯不放,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于涉及体制机制完善等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长期持续深入整改,确保不断取得新的实效。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取得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为全市“三农”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3979216;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A座907室;邮编:100053;电子邮箱:gbcjs20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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