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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4月10日15时讯(通讯员 潘亚军 黄长富)4月4日清明节晚上,马某从老家扫墓返家途中,被交巡警查获酒后驾车,受到了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
4日晚上,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在机场路双凤桥路段开展酒驾整治工作。21时30分许,一辆灰色大众轿车被民警拦下检查。当车窗摇下的瞬间,一股明显的酒味便飘了出来,驾驶员满面红光,满嘴酒味,有明显的酒后驾车嫌疑。经呼吸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调查得知,47岁的马某家住渝北区两路,当天,他驾车回兴隆镇的老家上坟祭祖。扫墓后,其住在老家的兄弟请他吃饭。兄弟拿出酒杯,要与他一醉方休。马某立马拒绝,声称开车回的老家,不能喝酒。然而,他的亲弟弟不听解释,一再劝他喝酒。兄弟盛情难却,马某只好半推半就地喝了几杯白酒。酒足饭饱,马某便驾车从兴隆镇返回两路,被执勤的交巡警查获。
民警对马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马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证6个月(禁驾半年)的处罚。
责任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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