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3日讯 政协济南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4月12日选举雷杰为市政协主席。
雷杰简历
雷杰,女,1962年6月出生,汉族,山东莱芜人,在职大学学历,法律硕士,1984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09—1983.07山东大学科社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3.07—1984.04毕业待分配;
1984.04—1985.04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干部;
1985.04—1986.11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86.11—1989.09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89.09—1990.12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级助检员;
1990.12—1994.05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级助检员(1990.09—1993.07在华东政法学院函授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1994.05—1994.09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
1994.09—1998.05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8.05—1999.05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9.05—2000.05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0.05—2000.06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00.06—2000.09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0.09—2003.04济南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1998.04—2001.07在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学习,2001年7月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3.04—2008.01济南市委常委,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其间:2004.07—2005.01在美国康涅狄格州立大学及哈特福德市政府学习、实习);
2008.01—2011.11济南市委常委、市中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11.11—2012.02济南市委常委;
2012.02—2017.04济南市委副书记;
2017.04— 济南市政协党组书记。
八、九届市委委员,市十二届人大常委。
责任编辑:向昌明 SN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