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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3日22:34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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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济宁梁山有人反映协警暴力殴打他人的网帖,记者自当地警方官微获得证实。当地警方称,当时梁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名协警开车肇事后,在医院与当事另一方发生肢体冲突并逃离现场。目前警方对马某及另外一名协警张某辞退。在该事件中,马某和另外一人韩某还被处以行政拘留。

据4月9日梁山县公安局官方微博,事发于3月23日3点。当时在济宁市梁山县水泊大街和人民南路交叉路口,一辆小轿车追尾了停在直行车道停车线附近的吉普车,小轿车的车头位置受损严重。

吉普车车主宋先生回忆,事故发生后,小轿车的肇事司机马某某鼻子流血。到医院后不但不看病,对方还叫来同事张某以及朋友韩某等人。从宋先生提供的监控视频截图上可以看到,3月23号凌晨,双方在诊室里事故双方进行了交谈,在交谈过程中,肇事司机马某某准备离开,宋先生上前阻拦但是却没有拦住。

离开急诊楼后,马某迅速跑到了医院的停车场。看着肇事司机要离开,宋先生称自己和朋友也赶忙追了出去,随后马某和同事对宋先生以及他的朋友进行了殴打,而在这期间,马某驾车离开了医院。

4月9号,梁山县公安局在官方微博上对这件事做出了回应:2017年3月23日凌晨3时,我局交警大队五中队协警马某驾驶车辆与前方车辆追尾造成事故,后随同急救人员护送对方驾驶员到县人民医院救治,马某同事韩某、张某及家人先后赶到医院协助处理,期间与事故对方人员发生肢体冲突,马某在混乱中逃离现场,水泊派出所接警后按程序进行了处置。交警大队事故科接警后,及时对追尾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对肇事车辆进行了扣押,涉嫌逃逸的驾驶员马某慑于压力,到事故科投案自首,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水泊派出所经过调查,对涉嫌殴打他人的韩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梁山县交警大队鉴于马某、张某严重违纪,经研究后将其辞退。

4月8日,微信、贴吧中相继出现该事件的相关贴文,梁山县公安局党委获知网络舆情后,高度重视,公安局纪委对此事件已经展开调查处理,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责任编辑:杨凡、杨本敬、贺晓菲]

责任编辑:向昌明 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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