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石家庄4月19日电(通讯员 李硕)青年男子王某为帮朋友讨要债务,伙同他人无故殴打债务人工厂的工人,日前,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经查,被告人王某,男,28岁,无固定职业。2015年底,被告人王某的朋友张某找到王某,要求王某帮助他向在某地开设工厂的债务人贾某讨要债务并承诺如果能讨要成功则可以给其相应报酬。王某正好无事可做,便答应下来。2016年2月,王某和同乡李某、刘某等人来到债务人贾某开设的小工厂,因贾某不在,王某就和同乡等人强行将贾某工厂的工人进行了驱赶,进驻工厂进行看管不许其他人员进出,并扬言什么时候贾某能够归还欠款,自己什么时候才撤离。在随后的一个多月的看管期间,王某、李某、刘某等人持棍棒、板凳、菜刀等凶器,多次无故对工厂的工人进行了殴打,致三人受伤。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在案件侦查期间,被告人王某等人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了赔偿并得到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同时,伙同王某参与殴打的李某、刘某等人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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