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会与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组建的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会标准化委员会日前在哈尔滨成立。
大会确立和通过了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组织机构和《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办法》指出,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负责非遗组织团体标准立项、审核、起草、征求意见、审定、发布实施、复审、宣贯等工作。并提出团体标准、发展规划及远景目标。该委员会由学会会员单位及行业有关专家、专业人士组成。该标准化委员会于2017年2月在国家标准委备案、公示、注册而成,是我省社会团体与质量监督部门首次合作的,第一家可自主制定、发布、实施、修订等系列非遗团体标准化活动的工作委员会,也是全国首家非遗标准化组织机构。委员会成立后将更好地利用标准化手段对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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