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海高院召开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出席。会议同时印发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庭前会议规则(试行)》等6个配套文件。
姜平指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一场事关司法方式改进、职权配置优化乃至诉讼程序重构的重大变革,必须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姜平要求,上海法院要抓住机遇、强化措施,牢固树立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相适应的司法理念,抓好重点改革任务的推进,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姜平强调,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也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
2015年12月,上海法院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36条试行意见,出台了6个配套指导性文件,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2016年5月,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上海推开。试点近1年间,上海法院在推进庭审实质化、证据裁判、繁简分流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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