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考核、管理工作自5月1日起,由各流动站设站单位负责,并到广东省人社厅实行备案管理服务。据悉,如果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连续3年空站,或被撤销。
广东省人社厅介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工作由流动站设站单位承接,基地的设立、考核、管理等工作也由各流动站设站单位负责。省人社厅要求各流动站要严格基地设立的条件程序,原则上设立基地同时至少有1名博士后进站。对连续3年空站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予以撤销。同时,要参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管理办法,包括设立条件、设立程序、评估机制、退出机制、招收方式、博士后待遇、管理监督等。
据介绍,省人社厅将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进行备案管理服务和指导监督。各流动站设站单位应于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管理规定报备案。从今年起每年年底前,各流动站设站单位将本年度新增和撤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情况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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