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黄冈5月15日电(通讯员 徐京)3只斑羚不慎踏进村民设下的陷阱,被杀害和出售。而猎捕和收购它们的两名男子也因此获刑。
魏某在南漳县薛坪镇经营了一家土特产店。去年1月29日,他以1470元的价格从该镇某村村民李某手中收购了3只“野羊子”。当天下午,南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举报后,赶到魏某店里,当场查获3只“野羊子”。经鉴定,这3只野生动物为斑羚,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这3只斑羚是事发前一天,李某在村子附近的山上用自制的活绳套猎捕的。得知魏某被民警抓获,第二天上午,李某主动投案。
近日,经南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非法猎捕和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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