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衡阳5月22日电(通讯员 陈祥琳 邹升)刘某国本为某乡镇教管中心计财助理,却因自己的贪欲,伙同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樊某生、工作人员匡某平贪污贫困寄宿生救济款,走上违法的不归路。近日,三人因涉嫌贪污罪被湖南省祁东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对分配的贫困补助名额指标经评审、公示确定后,在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各贫困寄宿生可享受国家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期625元。
2015年秋,犯罪嫌疑人刘某国在县里开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的时候,得知全县贫困寄宿生指标有结余,便打起了歪心思,想通过虚报指标的方式将补贴套出来。在与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樊某生、工作人员匡某平合谋后,三人决定通过虚报指标50人的方式,来套取国家补贴。
尔后,刘某国返校后从该校初中一年级随机挑选50名学生,以增报贫困寄宿生的名义上报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发放补助金,共骗取金额31250元,相关款项被其三人一起瓜分。2016年春,刘某国故技重施,但因操作人员失误,上报的电子表格存在重复粘贴现象,致使此次实际虚报学生93人,共骗取国家贫困寄宿生补助款58125元并被三人瓜分。
2016年12月26日,湖南省审计厅在对该校相关账目审查时,发现该校贫困寄宿生补贴存在重复发放现象,担心事情败露的刘某国便主动到办案机关投案自首,于是三人共同犯罪事实被依法查明。该院经审查后认为,刘某国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条件,采取虚报的手段,共同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其行为涉嫌贪污罪且系共犯,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