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排污权首次竞买交易会启动仪式举行。(图片由自治区环保厅宣教中心提供)
天山网讯(实习记者刘一鸣报道)5月16日,自治区排污权首次竞买交易会启动仪式在新疆产权交易所举行,首场交易会成交总额是275.87万元。
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经环保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依据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自治区试点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排污权均需按照核定结果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有偿获得。
首场交易会对800吨二氧化硫排污权进行竞拍,共有25家企业参与首场竞拍,成交总额是275.87万元,其中,10家企业成交价为3500元每吨,3家企业的成交价为3400元每吨。
新疆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主任谢成介绍,排污权的有偿使用,是通过市场的机制来高效配置环境容量资源,把稀缺的资源用到最急需、最合理的地方,使“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理念在社会进一步树立,能够有效降低社会减排成本,激励企业自主节能减排,更好的改善环境质量。企业通过节能减排,腾出的多余的排污权可以在市场上出让,对企业的经济成本更为有利。
参与首场竞拍的企业代表说:“我们以3500元每吨的价格竞拍了267吨二氧化硫的排污权。这次购买排污权,企业花费了一些资金,今后我们会加强基础改造,降低排污量,对于富余的排污权还可以进行交易,为企业带来一些利润。”
记者了解到,以前企业排污是通过政府行政划拨的手段无偿使用排污权,而现在,在试点行业、试点区域是不允许排污权的无偿划拨的,必须通过市场的方式对排污指标进行配置。
首场竞拍以3000元每吨的价格起拍。谢成说:“排污权竞拍价格的基础定价,是以自治区对污染物治理的成本为基础,同时参考西北五省的平均水平,对此进行适当调整来确定的。”
目前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工作还处于试点的初步阶段,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主要是在伊犁河流域和额尔齐斯河流域进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在乌昌石、奎独乌、克拉玛依区域、库尔勒区域的大气联防联控区试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在非联防联控区域、建有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进行。
责任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