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区纪委区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及区内其他相关单位,对十八大以来全区处分的258名公职人员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梳理出处分决定入档不规范、年度考核不正确、职务职级工作待遇调整不到位等三大类30余条问题线索。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区纪委区监委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保证纪律处分落实到位。
区纪委区监委要求,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既要按程序规定做好处分的宣布、存档等工作,又要执行对被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落实、职务职级待遇调整等工作。在此次检查中,区纪委区监委首先要求相关单位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做到查漏补缺,管好自己的责任田。随机抽取17家单位,对其中涉及的94名违纪人员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通过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抽查确保自查效果,做到检查工作的全覆盖、无死角,督促相关单位主动履责。
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人员介绍:“对处分决定没有归入档案的,我们要求立即将决定归入档案;对处分决定未归入档案指定目录的,要求立即调整到指定位置;对被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职务职级、工资待遇执行不到位的,我们将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共同进行纠正”。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将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照规定动作执行纪律处分,切实负起责任。同时,对于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更改、工资待遇调整的单位和个人,案件审理部门将把具体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置,发现违纪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将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全区组织人事干部进行培训,重点学习纪律处分决定对被处分人员年度考核、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影响,校准处分执行者的“度量衡”。同时从制度建设上弥补执行情况漏洞,建立“处分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以检查促执行,以监督促落实,以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建立完善处分落实情况登记反馈机制,即由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执行情况反馈表”,区纪委区监委根据反馈情况建立台帐,对被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更改、职务职级变更、工资待遇调整等处分执行情况逐项登记,做到数据清、情况明,便于与处分决定对照检查,及时监督纠正,确保执行情况落实到位。(文/付泽华 责任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