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重点围绕“十严禁”纪律要求对各涉旅单位提出纪律要求,同时听取各涉旅单位的情况汇报。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深入领会《通知》精神,迅速行动,成立旅游市场价格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确立工作目标,切实做到旅游市场服务和商品价格明码标价进一步规范,景区(点)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同时提出具体措施,排出时间表。
会议指出,在具体工作中,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向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云南旅游市场价格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清理整顿景区门票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在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力量开展顿规范旅游服务经营单位明码标价行为、整顿规范游览景区(点)不执行政府定价、捆绑销售、设立园中园收费,以及不执行旅行社团队购票优惠幅度规定等行为等五项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了抑制景区(点)“高折扣”、“高回扣”行为,将尽快公布5A级景区(点)门票价格目录清单,并督促州(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社会公布施行行政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的景区门票价格目录清单。这些具体措施,是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力落实,进一步保障了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要严格纪律要求,要求各涉旅处室要高度重视,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认真履职,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时常关注社会网络舆情,发现问题后,要严格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纪委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联合印发的《问题线索清单移送办法(试行)》进行问题移交,处理问题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督查工作中要保持头脑清醒,严格遵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纪委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及其他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梁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