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将升至75%左右
亚心网讯 (记者马蓓)“十三五”期间,新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将分别达到8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6月2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简称《规划》)发布。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区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不同比例进行报销。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税正辉介绍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属于地级统筹,目前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支付比例已经达到了80%,有些地区甚至超过80%。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比例目前为70%左右,自治区计划将提高至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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