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莆田6月29日电(通讯员 林俊彬)近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谢某玉。
经查,犯罪嫌疑人谢某玉是南日镇一个普通的工人,在2015年9月底至2015年12月底期间,他因担心天气不好容易受潮,分九次将在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修建贯岛路使用的剩余黑火药37.31千克及导火索10.18米先后带回南日镇岩下村九组82号和海山村南海西路267号储存,在工程完工后依然在其租住房内非法储存没有还回去,后于2017年3月18日被秀屿公安分局民警检查时发现。
经鉴定,上述物品送检检材为黑火药类爆炸危险品和导火索类爆炸危险品。
该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某玉在居民区非法储存黑火药和导火索,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遂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聚焦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