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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7月17日11时15分讯 “警官啊,他嫌我的头盔臭,就是不戴,我能怎么办嘛?我又不能“鼓捣”他戴!”摩托车驾驶员刘某这样对民警喊冤的。
16日上午,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在龙湖源著天街附近查获了一起摩托车后座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
刘某驾驶渝A摩托车从龙湖源著向石子山体育公园方向行驶,因后座乘坐人员不戴头盔被民警拦下后,他向民警诉苦:一开始他就让乘坐人员齐某戴头盔,可齐某说他的头盔有股汗臭味,太阳这么大,戴上他的头盔会被熏晕,坚决不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这种行为属于“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刘某将面临罚款5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驾驶摩托车时,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应当佩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驾驶人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
责任编辑:李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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