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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0日18:17 新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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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讯(记者马蓓)今年我区劳动监察取得新突破,上半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共为7.17万名农民工追讨欠薪9.76亿元。

近日,18名工人从新疆若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拿到了被拖欠近3年、75万元血汗钱。

2012年5月,工人廉文军组织18名工人到若羌县某煤炭公司工作,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停产,欠发工人工资75万元,按照合同,该公司应全额按期支付工人工资。3年来,18名工人先后多次讨薪未果。2017年6月25日,廉文军代表18名工人来到若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投诉。

经过专案小组工作人员的耐心工作,被投诉单位于7月16日向工人支付拖欠工资50万元,剩余25万元于8月30日前完成支付,仲裁调解书已送达双方,如逾期未付,将由法院强制执行。“”真没想到我们3年没追回的工资,短短20多天就帮助解决了。”廉文军说。

新疆晨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初,我区率先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公布10起拖欠工资典型案件,对欠薪单位起到了警示作用。目前各地也陆续开展了治欠曝光行动,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影响。

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处副处长魏红艳介绍说,值得欣慰的是,治欠工作涉及金额和人数同比上年度呈双下降趋势。这主要得益于我区定期在各类媒体曝光欠薪案件惩戒欠薪人、建立欠薪存量案件管理台帐、加强专项督查等一系列治欠组合拳,确保了治欠成效明显。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遭遇欠薪的工人,新疆人社部门建议采取以下做法:1、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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