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被一些外国青年评选为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这种新出行模式,同时也是新经济业态,理应在国内各界“包容审慎”的态度中健康发展。但是近段时间,舆论有些过度放大共享单车的弊端,比如说押金问题、乱停乱放问题、发生交通事故问题。甚至有极端的声音认为共享单车是“顽疾毒瘤”,“现在极其反感这些车,甚至希望取缔”。
俗话说“人红是非多”,同样“红”的共享单车也遇到了诸多是非考验。必须承认,共享单车存在一些弊端和问题,关键是该怎样来解决,放任不管当然不行,但动不动就喊打喊杀也不行。更重要的是,许多问题并不是共享单车出现之后才产生的。共享单车只是一种交通工具,之所以存在乱停乱放和发生交通事故等问题,主要原因恐怕在使用者身上。看问题要分清主次矛盾,不能一遇到问题,就把矛头直接指向共享单车及其背后的企业,而忽视了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的作用。反过来想,假设共享单车不出现或者就此取缔了,乱停乱放和交通事故就没有了吗?一些人的素质就能提升上去了吗?显然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目前,共享单车企业已经明确限制12周岁以下儿童注册,交警部门也禁止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这就是所谓的“禁童令”。而执行好这一禁令,不但需要共享单车企业和交警部门的严格限制和禁止,更需要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很大程度上说,家长才是“禁童令”的第一责任人,是未成年人能否骑行上路的关键所在。现在,绝大多数的共享单车已经贴有“12周岁以下禁止骑行”的提醒标识,未成年人也很难再注册共享单车账户。可以说,正规途径已经走不通了,“禁童令”的第一道关口基本守住了。不过,媒体调查发现仍有一些未成年人在使用,途径大致有二:一是“聪明”的小孩自己破解了机械锁密码偷骑;二是“胆大”的家长用自己的账号主动扫码让孩子骑。看来,某些共享单车企业确需技术升级了,不要低估了中国孩子的“聪明”程度。但更紧要的,显然是家长要负起责任来,既不能纵容孩子耍小聪明,更不能无视安全隐患,人为主动地打破“禁童令”。
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同样需要呵护的,还有新生事物的健康成长。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重要的是各尽其责、相向而行,企业要把漏洞和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家长要做好第一责任人,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
丁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