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8月10日11时50分讯 (通讯员 陈虹汛)8月9日晚,巫山县公安局成功处置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据悉,当晚11时20分许,违法嫌疑人邓某(男,42岁,巫山县高唐街道人)在县城祥云路一歌舞厅内与朋友醉酒后当场调戏一女子不成,后对该女子及其同伴进行多次殴打。
违法嫌疑人邓某殴打女子
违法嫌疑人邓某再次殴打女子
其同伴违法嫌疑人饶某(男,45岁,巫山县龙井乡人)借酒滋事、逞强耍狠,在过程中肆意损毁公私财物。
违法嫌疑人饶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接到群众报警后,高唐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但该两违法嫌疑人酒劲上头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最终被警方依法强制带离。目前,违法嫌疑人饶某被警方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违法嫌疑人邓某被警方处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
警方强制带离违法嫌疑人
违法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夏日饮酒要适量,饮酒而不酗酒,欢聚而不滋事。如遇磕磕碰碰,尽量克制忍让,切勿头脑发热寻衅滋事,以免惹出事端而后悔莫及。发生纠纷时,在场的家人或朋友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及时劝阻,避免事态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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