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三纠三促”专项行动部署后,酒泉市委迅速行动,向作风不实、落实不力亮剑,向“政令中梗阻、责任中梗阻、作风中梗阻”开刀,树导向、严规矩、压责任、转作风,以实际行动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抓实见效、落地生根。
形势决定任务,担当决定成效。
7月25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市州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和省纪委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通知精神。市纪委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列出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三个方面10类突出问题和八个方面58个具体问题清单,逐条逐项逐事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将监督执纪工作力量集中到专项行动上来,全员参与、责任到人,上下贯通、全面推进。
各县区、市直部门迅速行动,逐条对照,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敦煌市分类梳理,查找出89个问题,逐一明确市级分管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全面推动落实。
市发改委主动认领牵头的11项问题清单,并结合工作实际,梳理了5个方面的31项工作任务,细化问题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和落实措施,分口负责,压实责任,逐条整改。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既挂帅又出征,从实研究制定方案、从细深剖细究问题、从严压实工作责任,抓作风、勇担当、促落实蔚然成风,形成了推动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8月20日,省纪委“三纠三促” 第四明察暗访组向酒泉市反馈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8月21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反馈问题情况汇报,对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8月22日,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就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4项具体措施;同日,市委督查室印发了《转办通知》和《督办通知》,对落实市委批示精神和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出了安排;8月2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省纪委“三纠三促”明察暗访反馈问题整改意见的通报》,对省纪委“三纠三促”明察暗访组发现的涉及4个县(市区)和4个市直部门单位的问题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落实。截止8月30日,即知即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县(市区)委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向市委、市纪委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紧锣密鼓的行动之后,就是严肃的通报批评。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警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号入座,开展问题“大起底”、工作“回头看”,本着查找问题从细,制定措施从严,整改落实从实的原则,逐条逐项逐事整改落实。各县(市区)针对问题分类研究,靶向施策,组成专项督查组,对辖区范围内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督查。
8月24日,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因落实“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工作不力等问题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批评......
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形成震慑、推动工作。酒泉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工作部署不力、行动迟缓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18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通报,对8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对34名部门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对5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
(供稿 魏秀峰 编辑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