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17年09月25日12: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分享

  原文标题:存款不翼而飞银行担责六成

  大洋网讯  存折及银行卡一直在自己手上,但打流水账时却发现账户里的八千多元不翼而飞,银行有没有责任?这是信宜六旬老太张某遭遇的一件烦恼事。

  昨日,记者从信宜法院获悉,经信宜法官的不懈努力,这一案件日前已成功调解结案。银行被认定在事件中负有未尽到取款安全及风险防范义务等责任,并已如数向储户张某支付了赔偿。“太感谢法院了,没有你们的悉心调解,我的钱真是打水漂了。”张某在签收调解书后,紧握住承办法官肖燕的手,对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

  据了解,家住信宜城区的张某退休后,为补贴家用,开始买卖基金,同时在一家银行的信宜市支行办理了一本活期储蓄存折及银行卡,用于储存某证券公司向她汇入的资金。2015年11月19日,张某到银行打印流水账时,发现自己存折里的8100元竟不翼而飞。张某当即向银行工作人员反映,银行职员即时为她查询客户交易记录,发现2015年11月16日,张某的银行账户被他人在云南省昆明市,分两次在ATM机汇走5000元、3100元。随后,张某向信宜市公安局报案。

  张某表示,存折及银行卡一直存放在自己家中,没有拿出去过,也没有将密码告诉过任何人。认为该银行未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没有保证其账户安全导致其存款被盗取,应赔偿其损失。张某就赔偿问题多次找该银行协商,均遭到拒绝。于是她一纸诉状将某银行信宜市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的损失共计8185元(8100元+85元手续损失费)。

  银行方面称张某的存折及银行卡一直由自己保管,正是由于她对密码保管不善,才导致存款被盗取,过错在张某,应由其自己担责。信宜法院民一庭对该案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在涉事银行信宜市支行开立储蓄账户,双方之间成立了储蓄合同法律关系,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张某银行卡内的款项未经本人出示真卡即被他人在异地汇走,应视为银行未尽到取款安全及风险防范义务,存在违约行为,应对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在细致厘清法律关系后,承办法官为了减轻当事人负累,在庭审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对其释法明理、阐明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4911元(8185元的60%)了结纠纷。签订协议后,被告及时兑现了承诺。至此,该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广报全媒体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陈严、陆富祥)

责任编辑:张玉

相关阅读

领导没大格局,团队定一塌糊涂

跟格局小的人打交道,就像被缩骨伞夹住脑袋一样不痛快。

特朗普上任两周签8条行政命令

号外号外,特朗普又出行政命令啦!行政命令有多强,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是XX你就坚持60秒!

解读《西游记》官场文化

吴承恩的人生经历,决定了《西游记》背后必然影射着中国特色的官场文化。

村民为何自掏腰包改造小镇?

没有石油的生活,可能比如今这种依赖石油的生活更加有趣和充实。

  • 北大老师薛兆丰为何能赚3000万?
  • 默克尔:一个在政坛稳如磐石的家庭主妇
  • 明朝众多高级将领为何投降满清?
  • 《海上夫人》:她,终究逐浪而去
  • 夺命高校:一个棒棒糖引发的血腥惨剧
  • “今天,我去见了小三的孩子。”
  • 鸡肉别再红烧了,这样做惊为天人(图)
  • 新浪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