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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0日12:53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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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青在线西安10月20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孙海华)记者今天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大对孤儿大学生的生活保障力度,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系统的孤儿大学生福利政策——陕西籍的在校孤儿大学生,除了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外,还可享受在校学费资助、就业补助,以及特困生可享受的其他各类资助。

    “截至今年9月底,陕西省共有未成年人650万名。其中,不满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224339人,18周岁以下各类困境儿童39661人,孤儿有11569人。”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介绍说,针对这些孩子,陕西省先后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和“监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两大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陕西全省已救助流浪儿童20754人,劝返复学244人,为7059名无监护能力和父或母无监管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了管护责任。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123名农村留守儿童,及时纳入了政府保障范围。

    为进一步织牢、织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加大孤儿大学生生活保障力度,确保每名困境儿童生活、上学、监护有保障,今年下半年,陕西省又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据介绍,“两份‘意见”的出台,将之前孤儿、特困儿童和遭遇突发性事件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儿童的碎片化政策进行了整合。”意见涉及儿童生活、医疗、教育、监护、康复、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方面面,实现了儿童福利由“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也成为陕西历史上第一个比较完善、系统的儿童福利性政策。

    今年9月,陕西省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这一政策,从今年8月起,陕西户籍的全日制本科、高等专科和高职学校的在校孤儿大学生,可享受到四类资助——

    一是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

    二是“在校学费资助”,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部分外,标准内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分学年予以资助,民政部门资助部分最高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万元;

    三是“就业补助资助”,包括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等;

    四是按照特困生享受现行其他各类资助。

    “下一步,陕西省还将服刑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医疗,纳入到社会福利的范畴,按照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50%发放生活补贴。”郭惠敏表示。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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