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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0日10:07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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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台劳工“7休1”将改成“14休4” 台媒:可连上12天班

  [环球网综合报道]日前,台“行政院”与“立法院”民进党团达成“劳基法”修法共识,松绑现行“七休一”的规定,未来只要经劳资协商或工会同意,劳工休假可不受最多只能连续上班六天的限制。台湾“联合新闻网”30日报道称,岛内政院高层表示,未来劳工仍可在两周、十四天中有两天例假和两天休息日,休假天数不受影响;但休息日若劳工都同意出勤,例假挪移后,等于最多可连上十二天班。

  据报道,如劳资双方可协议第一周的例假排在第一天,第二周的例假排在最后一天,期间的每周休息日若也停休上班,形同可连上12天班。现行例假仅特殊状况才能停休,休息日则经劳工同意即可出勤,但雇主须加发加班费。台“劳动部”将于31日预告“劳基法”修正草案,11月6日由“行政院长”赖清德亲自主持协调并正式拍板,11月9日将草案送进“立法院”。

  据悉,现行“劳基法”规定“劳工每七日中应有两日之休息,其中一日为例假,一日为休息日”,但未明说例假应该怎么排。蔡英文当局上任后,规定两例假间最长是六天,硬性规定“一例一休”又曾引发争议,这次修法拟放宽,并考虑直接写入“劳基法”中。

  有政院高层表示,虽“劳动部”修法草案让“七休一”松绑,但现行法规为了落实周休二日规定的“一天例假日及一天休息日”不受影响,劳工每周仍可休息两天,其中一天是例假,只是从“七休一”改变成例假可挪移的“十四休四”。

  此前,“一例一休”“修法”一事刚刚在岛内被炒的沸沸扬扬,台媒报道称,台“行政院长”赖清德上任后欲修改“一例一休”,劳工团体工斗早前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出“还我七天假”提议,要求台当局若要“修法”,则要先还给劳工七天假。截至上月26日,已经有4066笔附议,离当局响应的门坎5000笔仅剩不到1000笔。

  桃园市产业总工会顾问毛振飞表示,去年砍掉的七天假不仅只是“法定”假日,更可以说是劳工七天的薪资。因此若当局想要修一例一休,那就请先还给劳工七天假期,对劳工来说那七天是否是光复节、教师节等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工资减少。

责任编辑:初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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