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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黔东南: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9年12月06日 10:56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黔东南: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黔东南州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1.岑巩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县移民局局长陈跃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岑巩县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数为1324户5293人,规划用于安置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共1324套,省委省政府要求2018年项目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主体施工,2019年6月底前全面搬迁入住。2019年6月27日,陈跃在安排上报岑巩县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相关数据工作中,明知上报的数据与实际入住的户数不一致,仍坚持按不实情况上报。陈跃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且在上报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数据时弄虚作假。2019年8月,陈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三穗县八弓镇人民政府综治办负责人胡炳清在调解农村土地纠纷工作中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5月,胡炳清代表镇政府调解高田村与陆某某土地纠纷过程中,在没有调查清楚双方争议土地权属的情况下,以陆某某房屋搭建的水泥盖板已超出陆某某房屋四抵界限为由,判定陆某某房屋搭建的水泥盖板占用高田村集体土地,并要求双方私下协商解决,致使陆某某被迫与高田村委签定了8万元的占地补偿款协议,并已支付补偿资金2万元。后经三穗县国土部门对双方争议的土地进行调查,认定双方所争议土地属于国有土地。2019年10月,胡炳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黎平县罗里乡经济发展办主任、扶贫工作站负责人杨键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中不负责问题。杨键在担任黎平县罗里乡扶贫工作站负责人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自然增减情况没有严格审核把关,在未经入户调查了解杨某成户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情况,未收集到杨某敏分户材料、核实杨某敏是否分户的情况下,于2018年8月25日将杨某敏清退出贫困系统。2019年7月22日,高更村网格员召开例会,认为杨某成户存在漏报问题,2019年7月23日,高更村村民委员会将杨某敏及其妻女与户主杨某成共同生活的情况上报乡扶贫工作站,申请将杨某敏及其妻女重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罗里乡扶贫工作站仅将该问题列入罗里乡问题台账作存档处理,没有及时研判并录入国家贫困系统,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出现漏人问题。2019年10月,杨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台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熊永植在工作中照搬照抄、应付检查问题。2018年12月省委巡视组到台江县开展巡视工作期间,熊永植负责意识形态方面迎检工作,在落实迎检材料时,直接从网上下载资料进行修改,使迎检材料中出现“成立柳州县城环境保护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和“检查考核内容为中共柳城县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等字句的问题,存在抄袭行为,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熊永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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